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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机难觅,而过于优厚的合作条件往往潜藏着风险。现在很多人都信奉爱拼才会赢的道理,可是由于轻信,几个初涉商海的人却因为被诈骗损失了568万元。关于本案
付出了数百万元钱,设备总算买回来了。不料,在漳州安装调试的结果却让人大跌眼镜。投产试用一天一夜,生产线最多只产出1万只餐盒,合格率不到5%,远远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年产餐盒上亿只、合格率达96%以上的要求。
2006年9月4日,一起采取假合资的方式,介绍合作人购买抬高价格的设备,从中骗得568万元的诈骗案在福建省南平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最终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柳国全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判处钟赐美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百万元换回一堆废铁
闽南一带的人多信奉爱拼才会赢,刚从福建省漳州市某银行退休不久的郑某也不例外。退休后没过几天清闲日子,郑某就和好友陈某筹划利用手头积累的资金办实业,二人苦于一时找不到好的项目。正为此事烦恼时,郑某原银行的老领导叶某介绍他认识了钟赐美。钟赐美和叶某有十几年的交情。
见面后,钟赐美竭力推荐郑某投资环保产品,并将柳国全隆重推荐给了郑某、陈某,说这个台湾商人现正在找人合作办工厂生产新型环保餐盒,人绝对可靠。郑某二人很高兴,觉得和台商合作不仅能减少自己的投资风险,还可享受国家的各项优惠政策,赶忙让钟赐美联系台商。
在钟赐美的撮合下,不久郑某就与柳国全在厦门见了面,双方谈起了合作事宜。柳国全拿出一大叠事先准备好的资料侃侃而谈:以玉米淀粉为原料的环保餐盒销量很好,他有很多订单,可以包销产品5年至10年,利润保证在35%以上,如同意合作他愿意出资50%。为取得郑某、陈某的信任,柳国全还向他们出具了自己在台湾有1857.5万元存款的资信证明。
好朋友的介绍,台商的光环,雄厚的经济实力,诱人的合作条件,这一切使一心办实业的郑某、陈某丧失了警惕,觉得不能错过商机,决定和柳国全合作。他们又拉上叶某参与进来。双方很快签订了合资协议。
由于对这行不了解,郑某、陈某不知道该到哪里买生产环保餐盒的设备,正发愁时,钟赐美又向叶某提供了一条信息,说南平市绿达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有以玉米淀粉为原料生产环保餐盒的设备,同时将厂家的联系电话给了他们。为防有诈,郑某、陈某叫上柳国全一起到实地考察。热情接待之余,绿达公司经理陈炳锻另案处理带他们参观了厂房设备,展示了工厂的实力,介绍了产品供不应求的情况。
柳国全在旁则不时地诱导:“国外类似的生产线一条就要六七百万。这里买合算,买回去抓紧生产,很快就可以收回投资。”既然连合作伙伴都这么认为,那还会有什么问题?郑某几人不再迟疑,很快就作出了购买的决定。双方签订了以每套266.8万元的价格购买两套所谓的LD-A2型生物降解淀粉餐具生产线合同。合同约定,郑某他们先付40%的定金,即214.4万元,提货时再付55%,余下的5%作为保修金。
郑某、陈某当即将现金100万元存入了陈炳锻指定的账户,依照合资的比例,另一半的费用应由柳国全支付。柳国全痛快地说,等他回去后会马上叫人把剩余的114.4万元汇入陈炳锻公司的账户。这时陈炳锻在旁也跟着敲边鼓说:“没关系,我信得过,收据先开给你们。”他随即叫人开了一张214.4万元的收据给郑某他们。返回途中,柳国全提出,那114.4万元中,他多负担了7.2万元,郑某他们要还给他。
回到漳州后,郑某马上挂电话给陈炳锻,在确认绿达公司已收到柳国全汇入的114.4万元定金后,便把柳国全多付的7.2万元汇给了柳国全。
2005年2月,郑某等人到南平验收设备。途中,柳国全又以印尼发生海啸,在那里投资的工厂损失惨重、缺少资金为由,让郑某、陈某先负担设备款的70%,他则相应减少投资,最多出30%。柳国全边说边擦拭眼睛。骗子的眼泪再一次迷惑了善良的郑某、陈某,他们答应了柳国全的要求。
验收完设备该付款时,柳国全又是那套话:“回去后会把剩余该出的50万元直接汇到绿达公司账户。”信以为真的郑某、陈某返回漳州后再一次打电话给陈炳锻,确认柳国全的50万元汇款已到绿达公司账户后,又将应付的剩余货款244.8万元汇给了绿达公司及陈炳锻。
付出了数百万元钱,设备总算买回来了。不料,在漳州安装调试的结果却让人大跌眼镜。投产试用一天一夜,生产线最多只产出1万只餐盒,合格率不到5%,远远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年产餐盒上亿只、合格率达96%以上的要求。
而作为合资方的柳国全,在郑某他们付出了购买设备的款项后,只来过一次电话,声称因为自己欠钱,台湾方面不让他出境。自此便没有了音信。
联想到在买设备付款中的诸多不正常情况:柳国全的两次付款,都是郑某、陈某挂电话给陈炳锻确认的,从未见到任何汇款单据或现金;而陈炳锻更是在柳国全的汇款没到位的情况下就提前出具214.4万元的收据,这明显不符合商业惯例。郑某、陈某等人这才意识到被骗了。
其实手法并不高明
接到报案后,福建省南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迅即展开侦查,通缉柳国全。2005年9月15日,湖北省武汉市铁路公安处汉口火车站派出所民警在进站口进行网上追逃,核验身份证时,抓获了柳国全。柳国全被侦查人员带回南平市,较量了几个回合后,柳国全无法自圆其说,很快交代了诈骗的内幕。
骗子的手段其实并不高明。由柳国全出面假扮台商与人进行假合资,诱骗对方到事先安排好的厂家购买机器设备,再与厂家演双簧,让受害者购买抬高了价格的伪劣设备,设备款到手后便不再与受害者联系。骗子们分工细致,安排稳妥。有卖设备的人、假扮台商的人、中间牵线人、台商代理人、诈骗费用出资人。其中卖设备的是一组,负责组装设备、卖设备、培训安装人员;假扮台商的人为一组,负责假投资、签合同;中间牵线人、台商代理人、诈骗费用出资人为一组。牵线人负责寻找被骗对象、制作可行性研究报告。台商代理人负责台商不在时假装是台商的助理。出资人负责行骗过程中的考察费、招待费、差旅费等开支。
经侦查发现,柳国全确系台湾人,早在1993年就来到大陆,也从事过一些正当生意,办过洋伞厂,经营过快递业务,但都没能赚到钱。在利益的驱使下,2002年开始在大陆各地以上述的假合资方式行骗。在郑某他们找钟赐美帮忙联系台商时,钟赐美马上联系上了柳国全。两人先在厦门商量好诈骗的细节,即柳国全扮台商只负责和郑某、陈某谈合资的事;至于到哪里购买设备,则由钟赐美向叶某推荐设备供应商,因为钟赐美既是叶某十几年的老朋友,在所谓的“投资合作”中又没有利益关系,由钟赐美出面向他们推荐,叶某他们根本不会怀疑,而柳国全和郑某、陈某去考察设备厂家时则假装不认识供应商。
最终郑某、陈某共被骗走352万元,其中柳国全分得97.22万元,钟赐美分得56万元,算上那一堆伪劣设备,陈炳锻拿走了近200万元。
骗人者原是“受害者”
根据柳国全的供述,侦查人员很快将钟赐美抓获。审讯的结果让侦查人员也感意外,原来,钟赐美曾是受害人。今年42岁的钟赐美,1986年开始在漳州跑运输,掘到第一桶金后,2003年与台湾人涂某一起成立了江苏南通卫达环保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在涂某介绍下,公司购买了福建省泉州市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的机器设备,投产后却发现这套设备根本达不到设想的要求。钟赐美一番调查后,发现公司购买的生产线,乃是所谓的合作方涂某与厂商勾结抬高了价格的设备,自己被骗160余万元。
发现了骗子的骗术之后,钟赐美不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是带了几个朋友找到涂某,逼其还钱,涂某答应以相同的方式帮钟赐美挽回损失。很快涂某介绍钟赐美认识了柳国全,告诉他以后可以和柳国全合作,由柳国全以台商名义与他人合资成立公司,通过同样的方式骗钱。恰在这时,叶某、郑某、陈某他们找上门来,急于摆脱困境的钟赐美,连十几年的朋友也不放过,毫不犹豫地把黑手伸向了他们。
随着案件侦查的深入,2003年5月间,柳国全伙同他人采取同样手段诈骗哈尔滨新学友益智玩具有限公司216万元的犯罪事实也浮出了水面。
2006年5月,南平市检察院以柳国全、钟锡美犯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庭审中控辩双方就被告人是一般的商业欺诈还是合同诈骗,计算诈骗数额要否扣除被害人买去的设备价值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公诉人指出,本案的两被告人事先密谋,在根本没有履约能力的情况下与被害人签订合资合同,进而勾结卖设备的厂商诱骗被害人签订购买抬高了价格的设备合同,货款一旦到手即行逃匿,主观上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这恰是区分一般商业欺诈与合同诈骗的关键所在;至于被告人及同伙向被害人提供的设备根本不具有使用价值,即使该设备有一定价值,那也是被告人及同伙为最终实现非法占有货款的目的所必需支出的成本,而让被害人负担被告人作案用的成本显然是没有依据的。
最终法庭完全采纳了公诉人的意见,认定柳国全参与诈骗两起,共计骗得人民币568万元,钟赐美参与诈骗一起,骗得人民币352万元,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且归案后未退出赃款,给被害人造成巨大经济损失,遂作出本文开头所述的一审判决。
编后絮语
骗子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这绝不是个案!审讯中两个骗子辩解最多的就是“我们也是按合资惯例做”。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思,总结这类新型诈骗的特点,第一是隐蔽性强,有合法包装,为了骗得货款,骗子不惜成立公司租赁厂房购买一些设备,因此它的犯罪目的隐藏很深,不容易被发现;第二,它的计划性很强,每组人马每个环节该做什么,分工非常明确;第三是利用合同在经济活动中诈骗,容易和一般的商业欺诈相混淆,致使被害人很难意识到被骗,只以为是质量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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