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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黔在线讯因行程匆忙,两名河南籍驾驶员未及时缴纳在贵州境内的交通违法罚款。事隔5日后,贵阳市交警部门收到特快专递寄来的数百元钱和一份让人哭笑不得的处罚请求:请交警帮忙缴纳罚款。按相关规定,交警不能代当事人交罚款。针对这种情况,贵阳市交警部门工作人员提醒:外地过境驾驶员在所属地的交通违法行为请及时到当地指定银行进行处理。
据了解,两名河南籍驾驶员吴某、何某驾驶着车牌为豫C51610的大型货车分别于9月11日、9月13日在贵州仁怀县、印江县因超载30%以下和不按规定调头被当地交警部门现场处罚。处罚决定书要求当事人在15日之内在当地工商银行缴纳罚款。因行程匆忙,两名驾驶员都没有及时到指头定银行交纳罚款。
事隔5日之后,一份从河南寄来的特快专递放在了贵阳市交警支队处罚办张主任的桌子上。“由于行程匆忙,没有在贵州境内交成罚款,望帮忙处理”,张主任打开一看,里面是这封请求帮助交罚款的信函、两张处罚决定书和400元现金。拿到这份快递,张主任哭笑不得,“按相关规定,我们是不能代当事人交罚款的”。
最终,贵阳市交警部门本着以人为本的思想,并考虑到驾驶员的特殊情况,昨日下午到银行代驾驶员缴纳了罚款,并将缴纳罚款回执单寄回河南。“我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该工作人员无奈地说。
“若驾驶员在异地交通违法,不能及时缴纳罚款,回到当地后,应考虑通过其他途径交纳罚款?”面对记者的提问,张主任说,现在,驾驶员可以通过网络查询到全国范围内的违法信息。而外地驾驶员在所属地违法后,必须到所属地进行缴纳,或通过委托朋友交纳的方式进行处理。异地交罚款,目前还没有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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