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20日对绑架中国工程院院士、内蒙古大学校长旭日干的范增平、范正平、米强龙和郭喜平进行公开宣判,两名主犯范增平、范正平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另两人分别判处20年和13年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至2005年间,被告人范增平提议并与被告人范正平、米强龙、郭喜平多次预谋绑架内蒙古大学校长旭日干勒索钱财。期间,4被告人为了实施绑架多次到内蒙古大学实地观察旭日干的住处和办公地点,掌握了其上下班时间和路线,并准备了作案工具。
2005年12月20日晚6时许,4被告人携带自制火枪、刀具、手铐等作案工具,驾驶一辆已更换了假牌照的面包车来到内蒙古大学校区,将回家途中的旭日干强行劫持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红山口村村北一山洞内,逼迫旭日干与单位、家人联系,索要现金500万元。直至21日7时许,公安人员将范正平、米强龙、郭喜平抓获,旭日干院士才被解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