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我市某银行业务经理陆某收受贿赂后,竟用废弃的财务章,先后为6家单位开出虚假银行承兑汇票,涉及金额高达4755万元。日前,陆某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行贿39万,换来970万
去年年底,一封举报信寄到了鼓楼区检察院。 举报人在信中称,南京某公司经理罗超(化名)骗取某银行上百万元的承兑汇票。办案检察官分析,若举报属实,很有可能就是有人勾结银行内部工作人员造假,骗取国家资金。检察官事后找到罗超。面对举报事实,罗超承认了伪造发票骗取银行汇票的事实。罗超说,他为了将汇票拿到手,买通了南京某银行业务经理陆某。据他交代,他先后向陆某行贿39万元人民币。事后,罗超拿到了承兑汇票,并从该银行贴现970万元。
见检察官要走,受贿者大喊“我交代”
但当检察官带上由陆某开出的汇票到银行查证时,却被银行告知该汇票是伪造的,汇票上盖的财务章也是该银行早已废弃的。检察官随后到银行调取了陆某经办的所有汇票业务,从账面上看都没有问题,先前的几笔业务都已归账。面对检察官,年仅30多岁的陆某表示,他在工作中兢兢业业,开具汇票也是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办,绝对没有问题。但办案检察官却发现,陆某虽然故作镇定,但说完话后却一直四处张望,显得有些不安。沉默一段时间后,陆某还是没开口。这时,检察官决定“虚晃一枪”,表示如陆某放弃主动坦白的机会,他们就先走。看见检察官起身,陆某当即站了起来大喊,“等等,我交代……”
收取贿赂70万,开出4755万假汇票
据陆某交代,自从办理汇票的权力在他手中后,他见汇票办理过程监管有漏洞,决定从中“捞一把”。陆某说,他利用银行废弃的财务章开出的这些汇票,如是“非专业”人士,是无法辨别的。这就意味着,一旦拿到这些假汇票的企业去银行贴现,成功的可能性很大。检方查明,从2003年12月到去年8月,陆某大肆收受贿赂70余万元,先后为6家单位开具虚假汇票,涉及金额高达4755万元。经检方努力,大部分尚未贴现的汇票被追回,但已被罗超贴现的970万元,难以追回。据介绍,陆某归案后,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日前,经鼓楼检方提起公诉,陆某因商业受贿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通讯员 鼓剑 南京日报记者 帅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