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1日电 据三湘都市报报道,一个副厅级的学院院长利用手中权力,“审核”每笔开支,5年内“雁过拔毛”式敛财56万。昨天,湖南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送达一审判决书: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原院长钟兴均因受贿罪获刑11年,56万元违法所得收缴国库。
钟兴均是湖南双峰县人,从2000年8月担任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原株洲铁路机械学校校长)后,他直接分管财务,这个副厅级领导慢慢地就发现“诱惑”很难抵挡,只要签个字或者点个头,就有钞票进账。2001年至2005年期间,钟兴均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在该院基建、校园维修、教学设备采购等过程中,先后收受贿赂56万元。
2001年底的一天,包工头彭光辉为承包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的维修工程,将2万元现金送给钟兴均。两年后,为续签2004年至2005年度的维修合同,彭光辉到钟兴均家中再将2万元现金送给钟兴均。为续签2006年至2007年度的维修合同,在2005年底的一天晚上,彭光辉送给钟兴均现金6万元。几年里,仅彭光辉一人就向钟兴均行贿15万元。
2002年8月,经钟兴均同意,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从怡恒公司购进120台电脑及相关设备。为感谢钟兴均在签合同和付款等方面给予的关照,2003年春节前的一天,怡恒公司经理谢文斌在省煤炭厅门口送给钟兴均用信封装好的1万元现金。2003年9月,学校又从怡恒公司购进价值40余万元的多媒体设备及电脑。为表示感谢,湖南怡恒公司副经理陈军乐送给钟兴均1万元现金。2005年10月,学校决定为每个教师配备一台办公电脑,共计110台电脑,合同金额70余万元。怡恒公司中标后,陈军乐送给钟兴均3万元现金。几年下来,钟兴均从电脑商处受贿12万。
今年初,钟兴均在经济上的违法行为逐渐暴露出来。4月28日,湖南省纪委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由于钟兴均没有给学校造成任何损失,加上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能主动交出全部赃款,株洲芦淞区法院酌情考虑后,一审判决钟兴均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违法所得56万元予以没收。(廖才文聂岚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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