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据新京报报道9月2日,大连市政府通过当地媒体发布《关于开展城市户外广告牌匾清理整顿活动的通告》,要求大连市户外广告牌匾由设置单位及个人限期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则强行拆除。
与此前北京、沈阳等地的户外广告清理整顿不同,大连此次涉及范围更为广泛—————全部户外广告均在拆除之列。
“这次清理的范围,既包括各类违章广告牌匾,也包括之前已经获得行政审批许可的广告。”大连市城建局党委副书记姜德福说。
由于在拆除范围、对象以及规划和赔偿等方面存在诸多争议,大连市部分户外广告商已经联合,准备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请集体行政诉讼。
9月5日,大连市户外广告清理整顿指挥部负责人对外表示,本次清理行动主因,是为迎接服装节,创建最佳旅游城市,需要有一个良好的市容环境氛围。
9月19日,大连市城建局称,缺少统一规划、违章设置严重、广告设施材质低劣和商业牌匾的设置过多、过乱是目前市场的主要现状。
根据大连户外广告业自身的统计,2005年大连市户外广告的实际面积已经达到5万平方米。在2003年前后,这一数字不过3万平方米上下。
广告商拟提集体诉讼
9月19日下午,大连市户外广告商联合向大连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集体行政起诉状,要求撤销政府的违法行政行为。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没有受理。一名工作人员在电话里对记者表示,“我们建议他们向大连市政府或者辽宁省政府提出行政复议”。
“大连的很多户外广告都来自于国内外知名品牌,”辽宁万恒国际广告有限公司总经理安珍令说,突然拆除,会带来一系列的纠纷和赔偿等问题,也会对企业的诚信乃至城市形象产生负面影响。
对此,政府的《通告》并没有涉及赔偿的条款。
多位广告商联合聘请的代理律师刘刚认为,根据《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也会有一些赔偿,当初我们收取的占地费等款项,我们会按照使用期限的长短给予返还,市政府也会考虑适当补偿问题。”姜德福说。
但刘刚认为,这种补偿应该包括两方面,成本补偿以及在行政许可前提下预期可获收益的补偿。
目前,双方各执一词,并未形成共识。
今后将实行拍卖
按照《通告》的要求,今后,大连市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牌匾设施要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确定设置单位和个人。
“市场化”方式目前已经明确为通过拍卖,确定户外广告设置使用权的使用者。此前,北京、沈阳等城市对市场进行规范后,大都也是采取拍卖方式对资源重新分配。
此前,大连市的户外广告采取的是行政审批的方式。通常情况下,广告公司自己看好设置地段,在与地段所属的产权单位谈妥占地使用协议后,便可以提出审批。
业内人士介绍,大连最早价格在八九万的广告牌,2003年价格达到二三十万,到了2005年前后,已经升到四五十万,目前最贵的广告牌价格更是超过百万。2004年以后,大连市的户外广告营业额已经上升到全国前列,据估算,总额4.3亿左右。
“拍卖所得原则上仍然用于今后城市的市容市貌改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