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9月21日讯 日前,开发区法院调解一起帮邻居开门坠楼受伤纠纷,刘某作为受益人赔偿帮他开门的邻居汤某12万元。
2004年10月8日,家住开发区某小区的刘某家门锁打不开,邻居汤某得知后非常着急,自告奋勇从阳台爬窗进入刘某家帮其开门。 在汤某从楼上爬窗进入刘某家的过程中,身上系的绳子突然断开,汤某坠楼摔成重伤,住院两个月,花费医药费5万元,后经司法鉴定,汤某构成伤残。
法院认为,汤某没有法定义务协助刘某开门,他只是为了刘某的利益帮助其开门,汤某受到的损失,刘某应当予以偿付。但汤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预见到从楼上爬窗可能会有危险,但他仍然采取这种方式,存在一定过错,因此适当减轻刘某的责任。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考虑到双方平时关系较好,有能够和解的基础,经法官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刘某给付原告汤某医药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计12万元。
(征云 汉涛 晓娟 刘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