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9月21日讯
一妇女向位于海口府城琼州大道的某花苑交纳了定金后,因无钱续缴购房款便要求退款,经过多次交涉未果,9月20日下午,刘某激愤地爬到某花苑15层楼顶以跳楼自杀相逼,惊动警方和消防抢险人员到场施救。
记者赶到现场时,只见该妇女已站在某花苑15层楼梯处,泪流满面地向人们诉说售楼人员骗了她的钱,她要跳楼自杀。
该女子自称姓刘,今年52岁。9月12日前来询问购房时,售楼小姐让她先交200元钱的预留金,就可能保留房屋号,到时如果不购房将退还这笔钱。交了200元钱后,对方又让她在几天内交纳5000元钱的定金。她好不容易东找西借交纳了5000元钱定金后,对方又称要交纳1万元钱。她回家四处找借,都无法凑够那么多的钱,就回来找到售楼小姐要求退还定金。对方一天一天地往后推未予退钱。她要求与房产老板见面,售楼小姐说老板不在。她要求对方提供老板的电话,对方也不肯。后来又发现售楼小姐提供给她的土地证,颁发日期竟然是2006年9月29日,便怀疑对方的相关证照有假。近几天来,她每天找到售楼处要求退还房款定金,售楼小姐说她已签订了购房协议书,单方面违约退房,只能退还给她2000元钱。20日上午再次找到售楼处,对方仍不肯退钱,而且还动手打她,她实在想不通自己的钱就这样被人骗走,于是就爬到楼上想要死在这里。
售楼负责人李小姐说,对方8天前就来购房,并交纳了定金,后来没任何理由就要求退款。因自己无权作主,对方就天天来售楼处吵闹,说这里是在骗人钱,影响了售楼工作。尽管对方违约可以不退款,但自己还是协商同意退还她2000元钱。对方要求5000元钱定金全退,上午协商后让她下午4时再来与老板商谈,哪知她趁人不备就跑到楼上吵闹。至于房产土地证发证日期问题,属国土部门的笔误,国土部门的电脑上早作更改,上网一查便知,售楼人员向前来购房者也作出过说明。
刘某长时间哭闹不止,警方闻讯赶到现场。民警说,上午刘某就报警说有人打她,警方赶到现场了解是购房纠纷后,就与双方协商,约定下午4时由房产老板出面商谈,不知她为何又来到15层高楼闹出这事来。
警方劝导刘某下到楼下与售楼方商谈,刘某死活不肯。后来售楼方拿出5000元现金退还给刘某,刘某却不肯接钱,吵着要去寻死。经反复劝说后,刘某才清点了钱款,被众人拉下楼去。而这时消防抢危官兵也接警爬上15层楼顶准备施救。(云川)(来源:海南经济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