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枪暴力抢劫枪杀两人 枪匪受审为同伙开脱为自己求重判
重案面前一名凶手为同伙开脱为自己求重判,辩护律师称其产生厌世心理
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废品店老板夫妇在银行取钱时被人盯上,出门后被人尾随跟踪至其经营的废品回收站,并遭人持刀、持枪闯入店内进行暴力抢劫,老板娘及老板亲弟弟被当场枪杀。 昨日上午,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对此犯罪团伙的两名成员宋井友、曹士品公审。让人奇怪的是,其中一名凶手居然请求法院重判自己,还称同伙没有参与抢劫。
银行觅猎物抢劫害两命
2004年12月15日上午,宋井友、曹士品伙同赵爱民、“小三”(化名)密谋利用银行物色目标抢劫钱财。赵爱民在天河东圃路口某银行营业厅伪装办理业务,实质上是在暗中观察物色作案对象。不久,他偷窥到黎某夫妇取了大量现金后驾车离开,于是立即通知外面的宋、曹等人,他们驾乘摩托车尾随至车陂路广益废品回收站。
3人经商量分工,由曹士品驾驶摩托车在门口“放风”,而宋井友和“小三”则持刀、枪直接闯入站内实施抢劫。黎某夫妇和黎某的弟弟面对突然闯入的不速之客,本能地作出了反抗。宋井友和“小三”随即掏枪射击,当场致黎某的妻子邓某和黎某的弟弟死亡。黎某则被吓呆在那儿。宋井友等人抢到9万元现金后扬长而去。
为同伙求情为己求重判
后经公安机关查证,宋井友、曹士品是河南人,从2004年开始,就与“小三”等人纠合,频繁作案。在昨日的法庭上,宋井友、曹士品的辩护律师都称其2人不是主犯,请求法庭轻判。而宋井友则表示自己罪有应得,请求重判,并且还称曹士品没有参与抢劫,并为其求情。这番话让旁听者目瞪口呆,庭后,其律师解释说宋井友已产生厌世的心理了。
罪行累累
●2004年7月29日下午,宋井友、曹士品与另两人纠合,携带2支手枪以及一把弹簧刀,在广州市黄埔区省电力一局职工宿舍入室抢劫,抢得现金23000元。
●2004年8月13日晚上,宋井友与另一人携带手枪和刀,以租乘摩托车为由,将李某骗至天河区天府路石牌门口附近,持枪威胁李某,抢去摩托车,价值5300元。
●2004年12月13日凌晨,宋、曹二人携手枪,将蒋某骗至黄埔区下沙东街一住宅区内,持枪威胁蒋某,并在争抢过程中对其开枪,抢去摩托车一辆,价值184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