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昨天公布,纲要指出,到2010年,中华文化在世界上的影响力不断扩大,文化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文化发展的水平与我国的经济实力、国际地位相适应。引人注目的是,纲要提出中小学各学科课程将融入更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如在学校开设书法、绘画、传统工艺等课程,适当增加传统经典范文、诗词的比重。
综合新华社电
纲要指出,中小学各学科课程都要结合学科特点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高等学校面向全体大学生开设中国语文课;加强传统文化教学与研究基地建设,推动相关学科发展;在社会教育中,广泛开展吟诵古典诗词、传习传统技艺等传统文化普及活动;办好世界中华传统文化论坛。
纲要提出要继续实施国家清史纂修工程、中华古籍特藏保护计划等重大项目,启动以中华古籍全书数字化出版、中华大典编纂出版为代表的国家重大出版工程;加强民族古籍和文物抢救工作,搜集、整理少数民族古籍;做好格萨尔、江格尔、玛纳斯等古典民族史诗的整理出版和优秀少数民族文学作品的翻译出版工作;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和学术机构整理、研究和编纂传统文化典籍的作用。
纲要强调改造和发展富有浓郁民族特色的民间传统节庆内容、风俗、礼仪,维护民族文化的基本元素;继续完善中华民族始祖的祭典活动,充分发挥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传统民族节庆的作用;高度重视国庆节、“五一”节等重要节日。
纲要表示,到“十一五”期末,城市的文化设施、服务网络和文化产品基本满足居民就近便捷享受文化服务的需求。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的年均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同期经济增长速度,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有所增加。
纲要还确定了国家数字电影制作基地建设工程、国产动漫振兴工程、“中华字库”工程等。
未来五年,我国将建设一批代表国家文化形象的重大文化设施,如国家大剧院工程、国家博物馆改扩建工程、国家图书馆二期暨国家数字图书馆建设工程等。纲要提出,要抓紧研究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图书馆法、广播电视传输保障法、文化产业促进法、电影促进法和长城保护条例;抓紧修订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规范执法行为。链接
反应
纲要体现出整个社会的文化自觉
专访陈明(中国社科院副研究员、中国社科院儒教中心秘书长)
早报特约撰稿 石剑峰
东方早报:对于“文化纲要”加强传统文化教育,你怎么看?
陈明:我个人对这一政策持肯定和欢迎态度。这是社会、经济发展后,我们民族文化自觉体现。但有关部门理解的传统文化是否真是传统文化的精髓?有关部门对传统文化的接纳程度到底如何?如何处理我们5000多年传统文化、马克思主义传统文化以及“五四”以来的思潮三者之间的关系?这是我对这一政策的一点疑问。
东方早报:提到了传统文化精髓问题,那你个人认为我们传统文化的精髓是什么?
陈明:当然是儒学,这是我一直所坚持的。儒学是我们这个民族千百年来理解生命和生活的源泉,我们主要通过儒学传承传统文化。所以,加强传统文化教育应以传授儒学为主。
东方早报:“加强传统文化教育的内容作为一种政府行为,与“国学热”有什么关系?
陈明:“国学热”来自民间和学术界,后者是政府行为,但他们产生的大背景是一样的,那就是我们整个社会的文化自觉。
我个人认为二者之间并没有对立冲突关系。政府行为不会取代也不可能取代民间复兴传统文化的努力,二者之间是有相互促进作用的,“纲要”在一定程度上对民间行为提供了政策保障。学者的作用是对政策实施当中的偏差和误区提出必要的批评,以更好地为复兴传统文化而努力。
东方早报:你对纲要是持比较乐观态度的,但在文化政策实施过程中,你最担心的是什么?
陈明:我的担心主要有四点:首先,中小学传授的所谓传统文化最后是比较肤浅的东西,而不是我们传统文化的精髓,这我在前面已经提到;其次,传授者的传统文化底蕴也可能比较浅,高素质的教师比较稀缺;第三,这一文化政策颁布之后,整个社会很可能会对传统文化的复兴产生各种盲目行为,最后被过度的商业化,甚至庸俗化;最后,刚才提到的内容主要针对广大在校学生,如果将传统文化的教育纳入到传统应试制度中去,其结果是学生对传统文化的厌恶。传统文化教育只能靠兴趣的培养,学生到底学到多少并不是重点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