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结社会青年
抢劫同班同学
快报讯(记者宗一多)南京少年小亮纠集一帮社会青年对同班同学小军进行抢劫。不料,小军身上仅有1元钱,这伙人又挟持小军到其家中肆意劫财。日前,南京秦淮法院以抢劫罪将这一团伙成员处以刑罚。
去年2月25日,初中学生小亮和社会青年小刚,将小亮的同学小军骗出学校,以语言威胁抢了小军100元钱。
三天后,小亮觉得小军好欺负,又用同样手段对其进行抢劫,结果只“收获”1元钱。两人不甘心,于是纠集汤某实施进一步行动。当天下午1时许,小刚等3人将小军挟持到其家中,先后用菜刀、铁棍殴打威胁小军拿钱出来,均未得逞。随后3人用剪刀撬开橱柜抽屉,劫得“索尼”游戏机、“摩托罗拉”手机、“熊猫”手机等。3人得手逃离现场后,销赃得款330元。
日前,秦淮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小亮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罚金1000元,其余两人也受到了相应的惩罚。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