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林泽贵)记者昨日从厦门建设部门获悉,厦门市19日率先成为推行建筑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城市之一。同时推行的还有北京、上海、天津、大连等14个城市。据悉,此举标志着全国范围的建筑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据悉,此次推出的新版建筑工程质量保险产品,承保开发商开发的建筑工程因潜在缺陷在保险期内发生质量事故、造成建筑物损坏时的赔偿责任,可为建筑工程提供长达10年的主体结构保险保障。同时,考虑建筑工程渗漏问题目前暴露比较多,此次还设置了保险期为5年的附加渗漏责任条款,供开发商选择性投保。
相关部门人士表示,推行建筑工程质量保险还有利于促进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尽快解决。据悉,建筑工程质量保险的保费是一次性收取的,总体费率水平(0.3%左右)远低于质量保证金,不会造成对建筑企业资金的长期占用,所以能够缓解建筑企业一部分资金压力,进而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提供了现实的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