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颜剑虹通讯员林章明)将自己向单位承租的一套自管公房先后“出售”了6次,骗取购房者29.5万元的订金,昨日,吴某闰因涉嫌合同诈骗,被思明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吴某闰,男,厦门人,曾因盗窃罪于1987年和1990年两次被判入狱,1997年1月刑满释放后回到厦门并结婚生子,生活暂时安定了下来。 但在2005年的一天,吴某闰因为与他人打架,将别人店内的东西砸坏,须向这家店赔偿损失约1万元,因为没有钱还债,他便产生了“出售”自己所居住的房子骗取买房者订金的想法。
吴某闰住在一套68平方米的单位自管房,在莲岳路一带,是公家租给他住的,没有产权证。这房子按理是不可能转让的,吴某闰却到各个中介公司去登记出售,并开出了诱人的低价29万至31万元。
他对中介公司及来看房的客户称,这套房子已经可以办理产权证,等产权证办下来就能交易,但他自己现在没有办产权证所需要的钱,如果有意向购买,要先支付给他一些订金,让他把产权证办下来,之后再进行交易。随后,吴某闰又爽快地将房价降到15万元,条件是买主得自负办理产权证的这11万至12万元。
由于吴某闰登记出售的这套房子价格大大低于市场价,许多看房者都觉得很满意,第一次看完房子就下了订金,吴某闰更是想尽办法骗取看房者的信任,有的看房者甚至先后支付了多笔订金。
当然,买主中也有警惕性很高的,但还是防不胜防。2005年12月,张女士在看房之后,要求吴某闰出示其妻子同意出售的声明,情急之下,吴某闰连忙谎称其妻子在安徽合肥做生意,不在厦门,暂时把她稳下来。随后,吴某闰专程坐飞机到合肥,在当地花了200元雇请了一名女子,用合肥当地的固定电话给身在厦门的张女士打电话,声称她是吴某闰的妻子,同意出售该套房子,并从合肥将吴某闰事先交给她的一张声明传真给张女士。得到这样的一份声明后,张女士对吴某闰更是深信不疑,先后支付了7万元的订金,这也是吴某闰所收到最高的一笔订金。
按照法定程序,办产权证的时间大约需要4个月,吴某闰告诉各个买主,办过户产权证的期限到2006年3月25日,以这4个月的时间差做掩护,吴闰某先后收取了6名购房者交付的订金。当约定的4个月办理产权证交易的时间到了,6位购房者兴冲冲地来找吴某闰交易房产时,才发现吴某闰已经潜逃。
2006年6月,吴某闰在朋友家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但被他所骗取的近30万订金已经所剩无几。
原来,吴某闰本只想用这种方法骗钱还债,但第一次得手便收到了1.5万元订金,轻松就还清了债务,这让他尝到了甜头,很快又故技重施。而骗得的钱,吴某闰大部分都用于赌博,赌输了再骗,他先后骗取的订金为29.5万,用于赌博输掉的就有20多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