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康金龙通讯员邢贺强)9月20日下午,厦门检验检疫局和平办事处人员从乘坐客轮“马可波罗”号入境的一旅客行李中,截获两盒樱桃,重9公斤,价值高达2000元台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水果禁止被携带入境。 随后,厦门检验检疫局和平办检疫官员对该批水果做了销毁处理。
据介绍,携带行李的旅客是一位70多岁的台湾老人,经检疫官员询问得知,老人是到大陆来探亲的,但因其不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就购买了2000元台币的樱桃入境。按照国家对旅客携带物的相关规定,水果、蔬菜、肉制品、水产品及其他动植物产品是禁止携带入境的,而有些物品则是要提前申报,经检疫合格才可入境。
据了解,随着厦金航线客流量的不断增加,截获的禁止入境物品也大大增加,这样既增加了检验检疫工作的负担,也给旅客造成不小的损失。据统计,目前从厦金航线入境的行李物品中,属于禁止入境或未申报检疫的旅客携带物,每个月被强制销毁、退运处理的,大约都在500多公斤。
厦门检验检疫局提醒旅客,需要通过厦金航线往返两地的旅客一定要先了解相关的检验检疫法规,或直接向检验检疫机构咨询,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根据我国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这些被销毁或退运的携带物中,有的须经申报检疫才允许携带入境。主要有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烟叶、粮谷、豆类;鲜花、切花、干花;植物性样品、展品、标本;竹、藤、柳、草、木制品。
另外,根据进境旅客《携带物管理办法》,有八类物品严禁携带入境,包括:人血及其制品;水果、辣椒、茄子、西红柿等;动物尸体及标本;土壤;动植物病原体、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活动物(伴侣犬、猫除外)及动物精液、受精卵、胚胎等遗传物质;蛋、皮张、鬃毛类、蹄骨角类、油脂类、动物肉类及其制品、鲜奶、奶酪、黄油、奶油、动物血液及其制品,水生动物产品;转基因生物材料,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