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林维真)昨天上午,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厦门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报告。据厦门市副市长詹沧州透露,截至2005年12月,厦门市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口182920人,占户籍总人口的11.94%,厦门市已经步入人口结构老龄化城市的行列。
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口中,男性为85431人,女性为97489人,百岁老人94人,90—99岁老人22124人,70—79岁老人48013人,60—69岁老人91129人。
厦门为100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50元高龄补贴,每年老年节为90岁以上的老人发放150元过节费。各区根据实际为辖区80—99岁老人每月发放150—200元高龄补贴,为70—90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0—150元生活补贴。年满60周岁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每月可按时领取80元奖励扶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