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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完庭审的被告高志清走出法庭 本报记者 万难 摄
时报图形 刘楠 制
本报讯 (记者 张力)为确定侵权内容有多少,在法官的主持下,对涉嫌侵权的4本书逐一数字……
在庭上,作为涉嫌剽窃侵权的被告突然说:“他也不是原创!他书中的图片也是别人的……”
昨日,市一中院开庭审理了四川美术学院的教授李巍状告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和作者高志清侵权自己著作《广告设计》一案。
老教授上网查到侵权书籍
据李教授介绍,2005年10月的一天,他在网上搜索到由高志清主编、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的《photoshop现代广告设计创意与表现》、《photoshop6.0广告创意设计范例精粹》等四本书大量地“剽窃”自己的《广告设计》一书相关章节的内容,共计五万余字,占其《广告设计》一书文字部分内容的百分之八十还多,李教授认为这是直接剽窃行为。
侵权有多少 当庭数字数
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将涉案原版书与涉嫌侵权的4本书逐一进行比对,将其中的字数数出来,法官还拿来了计算器。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计算,确定了双方认可的涉案字数31000多字。
被告:“他也不是原创!”
被告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的代理人和高志清认为,李教授出的书上写的是“编著”,并不是“著”,“编著”是有编辑的意思,其中一部分并非原创。同时,高志清指出在李巍的书中,有527张图片是用的别人的,也是侵权。高志清还认为,李巍的书是高校教材,目的就是传播和借鉴,自己抄的内容不过是公共领域的知识,不算侵权。而李巍认为,高“剽窃”的内容是他整个书中的精华。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将择日宣判。
出版社承认侵权 却不赔钱
据了解,李教授曾在正规书店看到过高志清所著的4本涉嫌侵权的书。李教授与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进行了联系。2005年11月21日,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计算机编辑室主任孙春亮给李教授写了封信,信里称他们经过核实,可以确认出版社出版的书存在抄袭行为,并对库存的书进行了销毁。
随后,李教授要求对方承担8万元的赔偿,对方拒绝。李教授还发现对方并没有停止侵权。随后,李教授才将出版社和作者高志清告上了法院,并将赔偿降低到了4万元。
研究20年 5次升级著作
李巍是四川美术学院的教授,1980年他开始研究广告设计,1984年他应出版社邀请出了第一本《广告设计》教材,其间经过4次对原版的升级,1996年出版了一本同名教材。2000年,李教授对《广告设计》进行了第五次改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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