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郑亮)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不用再找开发商“扯皮”了。19日,由建设部与保监会联手推动的“建筑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工作,在包括重庆在内的全国14个城市试点推出。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将强制由开发商投保,建筑质量引起的问题导致业主受损,由保险公司直接赔付给业主。
房屋质量问题不再找开发商
在房地产销售环节中,房屋质量问题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之一。“尤其是卫生间渗漏等问题。”市建委质检总站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房屋发生质量问题,经常是业主认为是质量问题,开发商则认为是业主装修造成的,从而造成双方“扯皮”,问题也难以解决。
据承担该业务的人保财险负责人称,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它承保的是建筑工程因为质量问题造成事故时,对产权人的赔偿责任,保障期限长达10年。它还包括一系列附加险种,房屋外墙渗漏、地下渗漏、卫生间渗漏等造成的损失都可赔偿。如果建筑质量引起的问题导致业主受损,保险公司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后,直接赔付业主。
三类建筑将购买工程质量险
开发商投保让业主受益,此类险种开发商会不会问津?该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国建筑法正在进行修改,修改后有可能将建工险作为强制险进行推行。而按照建设部的设想,原则上三类工程应办理工程质量保险:一是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如办公楼;二是关系社会利益和公众安全的房屋建筑工程,如商场、体育馆、剧院、学校等;三是各类商品住宅工程。
房产经纪人资料须“上墙”
本报讯(记者 龚予)房地产中介单位在经营中,须将自己执业人员的姓名、照片、执业的经纪项目、联系方式及工商部门的投诉电话“上墙”公示。即日起,工商局、建委、国土房管局、物价等部门将联合对房地产交易秩序进行专项整治。
市民在与经纪人签订合同时,可将其执业证与墙上公示的情况进行核对,如发现其经纪人未公示,消费者可拒绝与其签订合同,同时,消费者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对未公示的中介代理机构,工商部门将对其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