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认定第三批农业龙头企业
申报企业需在9月30日前递交材料
本报讯9月20日,记者从深圳市农林渔业局获悉,我市今年将开展第三批市农业龙头企业的申报和认定工作。据统计,我市目前已认定两批共14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
根据申报要求,申报企业需在9月30日前向市农林渔业局农业处递交相关材料。市农林渔业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将按农业龙头企业认定标准和考核办法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符合条件的企业经公示后报市政府认定。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申报企业年主营销售收入需达到一定规模。如农产品生产及加工企业(含花卉种植、饲料加工企业)年主营销售收入要达1亿元以上,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交易额50亿元以上,渔农专业批发市场10亿元以上。对于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市财政每年会在地方农业综合资金中给予重点扶持。
据统计,我市已有深圳市农产品股份公司、深圳市光明集团等市级农业龙头企业14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