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关不严、弄虚作假、不按程序、“关门主义”等行为将受追究
龙岗区落实责任制严把党员“入口关”
本报讯为解决街道、社区发展党员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新形势下的基层发展党员工作,增强全区街道、社区党组织和党务工作者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责任感,保证发展党员质量,最近,龙岗区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制定出台了《龙岗区街道社区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今后,凡在街道和社区发展党员工作中督促不到位的,不按程序发展,有条件而不予以发展或弄虚作假发展不符合条件的人入党等四种情形,在龙岗区各街道和各社区都要被予以责任追究。这是昨日记者从龙岗区委了解到的情况。
“五个不够”影响社区发展党员工作
据介绍,以前,龙岗区社区发展党员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五个不够”,一是个别社区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不够重视。没有将发展党员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个别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忙于抓社区经济,忽视了发展党员工作,对入党申请人缺乏正确的引导和教育;个别社区党组织班子不团结,闹矛盾,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思想不统一;有极个别还夹杂个人恩怨,阻碍发展党员工作。二是党员结构不够合理。全区61岁以上的党员,占社区党员29.5%,初中及以下文化2384人,占41.9%。女党员偏少,只占党员总数的27.7%。三是社区青年对入党认识不够端正。四是基层党务干部对党务工作不够熟悉。特别是在居民小组一级,比较薄弱,发展党员不是十分规范。五是选人渠道不够广泛。有些社区由于经济较为落后,大部分的青年常年出外打工,除了60岁上的老人和未成年人,留下的青少人很少,造成支部发展党员面变窄,发展党员来源受限。
四种情形予以责任追究
新出台的《制度》明确了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小组党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承担的各项责任,对责任不到位的,则坚持“四个必须追究”原则,予以责任追究。一是对指导督促不到位的必须追究。《制度》明确了街道党工委须承担党员发展计划、督促指导、审查把关、表决审批、教育培训等11项责任,重点是统缆部署好全街道的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把关发展党员程序,保证基层新发展党员既有数量,更有质量。区委组织部每年对街道社区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检查情况纳入街道岗位目标考核内容。对违反有关责任条款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情况严重的,除给予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外,取消街道党工委和有关责任人当年度党内各项先进评选资格;二是对不按程序发展的必须追究。《制度》明确了社区和居民小组党组织须承担培养联系、跟踪考察、调查核实、讨论表决、公示上报等11项责任,把好发展党员的第一关,确保把基层最优秀的人才吸收到党内来。对违反条款的社区党组织,街道党工委将给予批评纠正。情况严重的,必须对该社区党组织和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取消该社区党组织及书记当年度党内各项先进评选资格。对严重违反党员发展规定的支部书记,撤销其书记职务;三是对有条件而不予发展的必须追究。对有条件而连续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社区党组织,撤销社区党支部书记职务,并对该党组织进行调整整顿。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社区党组织超过街道所属的社区党组织总数30%的,区委对街道党工委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党内各项先进评选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诫勉,防止发展党员工作中的“关门主义”现象;四是对弄虚作假,发展不符合条件的人入党的必须追究。对违反有关规定,提供假材料、假证明,弄虚作假,以及把关不严,把一些不符合条件的人吸收入党的,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党纪处分,对相关的直接责任人给予必要的党纪处分,同时取消该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资格。
完善发展党员工作机制
龙岗区下辖13个街道,127个社区,616个居民小组,社区党总支61个,社区党支部66个,居民小组党支部235个;社区党员队伍的数量在稳中增长,由2002年的4128名党员,发展至今的5679名党员,保持着较好的发展态势。龙岗区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指导方针,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实施固本强基工程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该区从规划先行,明确目标任务入手,制订了《龙岗区2001-2005发展党员规划》,明确了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特别是对35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党员比例和重点发展对象作了进一步的规划。各街道也根据辖区的实际情况,相应制订了发展党员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增强了社区发展党员工作的预见性、科学性和指导性;以责任到位,完善工作机制为抓手,各街道把社区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街道党工委研究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党工委派人与发展对象谈话制度和党工委集体讨论审批党员制度,明确了社区党组织书记对发展党员工作负总责,组织委员具体抓,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社区班子的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党建目标管理的重要指导,每年定期组织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进一步完善了发展党员工作机制。
扩大源头严把“入口关”
各社区党组织把党员“入口关”前移,在物色、培养入党积极分子阶段严格把关。一是增加入党积极分子储备量。各社区每年都制订和调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培养2~3名入党积极分子。如南澳街道规定各社区党支部建立2~5名入党积极分子常数,并对确定培养的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没有上报备案的,不得列为发展对象;二是注重把模范、能手等优秀先进人物吸收到党组织中来。如坪地街道的全国“双学双比”女能手、全国“十大绿化女状元”、全国“三八红旗手”、广东省劳动模范、深圳市“十大好妈妈”陈运媚,德群酒楼女企业主李小莉等优秀女性已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并接受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三是发挥团组织的作用,共青团组织通过开展一些有益的、健康向上的活动,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工作,发现和推荐立场坚定,积极向上,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共青团员入党。如坪山团工委发出号召——“要入党,从义工做起”,每年新发展的党员超过一半都得到团工委的推优;近三年龙岗街道在社区发展28岁以下青年党员21名,全部由社区共青团“推优”。培养教育有阵地,该区各街道、社区充分利用街道党校和社区党员活动室,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和综合素质。社区党组织还经常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组织生活,让他们融入党的大家庭,增强向党组织靠拢的积极性、自觉性。如四方埔社区党支部开展“义工精神建部”活动,该社区已形成了一支50多人的义工队伍;有些社区党支部也以扶贫助弱、客家山歌、乒乓球等特色活动为内容开展主题活动;定期开展谈心活动。通过登门谈心、寄送入党学习资料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帮助积极分子提高认识,端正入党动机,积极主动地接受党组织的培养。
每位入党人员必须过“五关”
据了解,龙岗区各街道、社区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上严格贯彻执行五项制度,即发展党员计划规划制度、发展党员集中培训制度、发展党员票决制度、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做到“六个不发展”,没有经过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培训的不发展;没有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的不发展;没有经过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不发展;手续不完备的不发展;政治思想一般,先进性不强,工作业绩不突出的不发展;公示期间群众反映意见强烈,反映问题没有查清的暂不发展。这样,在龙岗区各街道和社区,每位入党人员必须经过“五关”即“培训关、票决关、公示关、谈话关、审查关”才能成为一名中共党员,从而确保了党员队伍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