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宣布,近期多次从来自日本的进口化妆品中查出禁用成分,其中,在日本宝洁株式会社蜜丝佛陀公司制造的SK-II品牌系列化妆品中查出禁用物质铬和钕。消息一出,宝洁公司在上海、北京、重庆、武汉等地的专柜和专卖店立即遭遇“退货潮”,SK-II品牌面临严重的信任危机。 (9月20日《工人日报》)
近年来,跨国公司产品在中国屡屡出现问题,有的还一度造成比较大的社会影响。SK-II此次被查出禁用物质,事件还在处理过程当中,就现在的情形看,有两个问题颇为引人注目———
一是国家质检总局的高调“出击”。在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SK-II化妆品中查出禁用物质之后,国家质检总局并未急于与宝洁公司进行沟通、协调,而是立即将消息公诸于众,并通知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对从日本进口的化妆品“严防死守”。这种做法体现了以保护消费者健康为第一要务的原则,与以往一些部门在处理类似事件时百般顾虑、拖沓的作风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第二,宝洁公司作为一家名列世界500强的跨国企业,一开始不但连续发表声明,坚称其“产品的安全和质量有充分的保障”,“SK-II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并未添加文中所涉及的成分”,而且表示SK-II产品没有撤柜打算,还针对消费者退货设置了苛刻的条件,致使许多消费者退货无门。但接下来人们发现,宝洁公司的态度出现了一定的变化,对于SK-II产品撤柜的必要性,表示“正在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以做出最后决定”,同时放宽了退货条件,包括设专门退货点集中办理退货事宜。
国家质检总局的态度相对较“硬”,宝洁公司的态度就逐渐趋“软”,这实在是一个耐人寻味的走向,让人不由得联想到几年前的东芝笔记本电脑事件和三菱帕杰罗事件。1999年春,两名美国东芝笔记本电脑用户向美国地区法院提起诉讼,认为日本东芝公司在处理其便携式笔记本电脑软盘控制器存在的问题时,许多方面行事不当,可能导致数据遗失或损坏。结果,东芝公司向50万美国的东芝用户共支付10.5亿美元赔偿。然而,同样是面临数据遗失或损坏的风险,中国的东芝用户却得不到任何赔偿。
而在三菱帕杰罗事件中,日本三菱公司拒绝召回在中国销售的有缺陷汽车,其理由与东芝公司如出一辙:由于中国尚未出台汽车召回制度,因此,三菱公司在世界范围内的召回行动并不包括中国用户。这就意味着,东芝公司和三菱公司之所以要对中国消费者施以“歧视性待遇”,不是因为他们特别不道德或胆大妄为,而是因为中国法律在保护消费者方面还有不完善之处,无法对他们“歧视”中国消费者的行为构成有力的震慑,进行严格的制裁。
从当年的东芝笔记本电脑事件、三菱帕杰罗事件到今天的SK-II事件,可以大致看到,中国的工商管理、质量监督等行政部门对跨国公司洋品牌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各种保护消费者的措施也逐步落实到位,同时,中国的相关法律制度也在逐渐健全之中(如汽车召回制度已经正式施行),司法机关在保护消费者权益问题上“无法可依”的尴尬现象越来越少。另一方面,中国市场在世界市场中的分量越来越重,中国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日渐强化,既增加了监管部门和司法机关维护中国消费者权益的“底气”,事实上也对跨国公司构成了现实的压力。对此有借鉴意义的一个例子是,在美国本土拒不建工会的世界零售业巨头沃尔马,由于不愿意坐失巨大的中国市场,而不得不与全国总工会配合,迈出了在驻华企业中建立工会的步伐。
SK-II事件下一步将如何发展,大约仍将取决于SK-II与中国的监管部门和中国法律孰“硬”孰“软”。人们有理由期待,国家质检总局既然以“硬”而始,而且已经初步显示其威力,就不妨一“硬”到底,最终给消费者同时也是给SK-II一个负责任的交代。为了维护中国消费者的权益,中国法律对中国的经营者不能“手软”,对跨国公司也不能“手软”,这也应该算是给予跨国公司的一种国民待遇吧。
来源: 华龙网 2006-09-22 05: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