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咸阳讯(记者 杨怡)想要经营网吧,就必须每月交定额罚款,而且逢年过节还得交数千元的罚款,这就是礼泉县文化局给辖区部分网吧经营户附加的“霸王条款”。咸阳市文化局稽查大队一位工作人员称,礼泉县文化局的做法属于典型的乱收费。
不交罚款 关门整顿
郭某在礼泉县县城经营着一家网吧,拥有40台电脑。从2005年元旦开始,县文化局稽查大队按照每台电脑每月10元的价格向其收取“罚款”。一位稽查人员向郭某说,以前收取的管理费现在不能收了,改为每月收罚款,若交了罚款,可继续经营,若不交,就关门整顿。无奈之下,郭某只好屈从,每月按时给县文化局稽查大队上交400元的罚款,但文化局给其出具的只是盖有该单位公章的收据,并非行政事业单位罚没款物的发票。
逢年过节 额外罚款
尤其令人称奇的是,逢年过节该县文化局的稽查人员都上门索要名义上是罚款的“过节费”,金额从2000元到5000元不等。据了解,这样的乱收费情况在礼泉县其他网吧也存在着。据网吧经营户反映,他们的生意越来越惨淡,但文化局的罚款却呈变本加厉之势。
昨日中午,记者见到了文化局局长刘振州,他承认每月收取网吧罚款的事实,但他表示那是检查中发现问题后做出的罚款。记者追问,为何每月的罚款都一样?刘振州无言以答。至于网吧经营户逢年过节要交的罚款,刘振州称,这是因为逢年过节该县文化局都有统一检查行动,网吧经营户存在问题就要罚款。在记者的要求下,该县文化局提供了检查网吧的记录和罚款存根,但对方拖延数小时拿出的仅是今年9月份的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