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9月20日至21日,全省文化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会议对大力发展先进文化,加快建设“文化江苏”作出了全面部署。省领导李源潮、梁保华、许仲林、王寿亭、冯敏刚、张连珍、赵少麟、王国生、罗志军、孙志军、王荣、林祥国、赵克志、赵龙、张桃林、张卫国、黄莉新、仇和、周珉,省检察院检察长周振华、省武警总队总队长孙玉义等出席会议。
必须不失时机地把文化建设摆到与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同等重要的地位
省委书记李源潮发表讲话,总结过去十年我省文化建设取得的成绩,深刻阐述了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大意义,提出了建设“文化江苏”、向文化强省迈进的总体要求和部署。李源潮指出,目前,我省的人均GDP已经超过3000美元,财政公共文化投入和群众文化消费提高都具备了重要的物质基础,伴随着城乡居民文化需求的日益增强,江苏必然会迎来一个文化快速发展的时期。但也要看到,全省的文化建设总体上落后于经济建设和城乡建设,特别是文化产业的发展滞后于工业和其他服务业的发展,以至于江苏文化的现实影响力与江苏丰厚的历史文化资源还很不相称,先进文化的生产能力与巨大的文化市场空间还很不相称。在“两个率先”的战略布局中,我们必须不失时机地把文化建设摆到与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同等重要的地位,充分发挥文化资源优势,抓住文化发展体制改革的机遇,以更大的力度建设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称的“文化江苏”。
李源潮强调,建设“文化江苏”,必须解放思想,重新认识文化的生产本质;必须推进改革,创新文化体制和生产机制;必须加快发展,保持先进文化的主导地位;必须重在建设,坚持办实事、求实效。今后五年,建设“文化江苏”的重点任务是,实施十大先进文化艺术工程,发展十大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十大公共文化设施,带动全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发展,集中力量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文化作品、有竞争力的文化产业、有创造力的文化队伍、有代表性的文化设施、有针对性的文化服务,全面提升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引领能力、服务能力、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使江苏成为文化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前列的文化强省,让全省人民共享先进文化的发展成果。
要把文化事业作为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
省长梁保华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文化建设必须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要把文化事业作为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加强文化设施建设,“十一五”期间,省里推进10个文化重点项目建设,各地也要从实际出发,规划建设一批综合性、多功能、有特色的公共文化设施,加快建设县、乡镇、村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场所,全面实现“县有两馆、乡有一站、村有一室”的目标,基本实现有线电视“村村通”。加强基层文化建设,加快发展农村文化,提高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推进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提高社区文化建设整体水平。加强优秀精神产品生产,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和“三贴近”原则,创作和生产更多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优秀文艺作品和文化产品。二是加快发展文化产业,进一步增强文化发展实力和竞争力。明确发展重点,加强资源整合,推动产业升级,健全市场体系,实现“十一五”期间文化产业增长速度高于全省GDP和服务业增长速度的目标。三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在关键环节上实现新突破。加快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鼓励支持非公有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政策许可的文化产业领域。创新文化管理体制,做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离。
把繁荣先进文化、向文化强省迈进作为建设“文化江苏”的目标追求
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孙志军作会议总结。他强调,要深刻理解和把握建设“文化江苏”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推进“两个率先”的战略选择,是增强我省综合竞争力的根本途径,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要全面把握“文化江苏”建设的决策部署,在总体思路上突出把统筹规划、协调发展作为建设“文化江苏”的基本方针,在发展定位上突出把繁荣先进文化、向文化强省迈进作为建设“文化江苏”的目标追求,在发展动力上突出把深化改革、开拓创新作为建设“文化江苏”的活力之源,在工作部署上突出把整体推进、重点突破作为建设“文化江苏”的战略原则,在保障措施上突出把政策支持、队伍建设作为建设“文化江苏”的重要支撑。副省长张桃林在会上作了关于《江苏省“十一五”文化发展规划》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的若干经济政策》的说明。
解读
系列惠政力挺文化
昨天,江苏省文化工作会议圆满闭幕。期间,《省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正式出台:为推动我省从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跨越,“十一五”期间,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文化事业投入,每年财政文化事业支出增幅要高于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增幅,同时在文化事业财政收入、扶持文化产业发展、支持重点文化产业集团发展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重大举措。
此次省政府出台的《若干经济政策》,既反映了中央的精神,又借鉴了兄弟省市好的做法,同时也体现了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与过去相比更宽松、更优惠。主要体现在:一是投入明显加大,明确了财政文化事业投入“两个高于”的要求。二是切实保障全体人民的基本文化权益,明确采用政府购买、补贴等方式,向基层、低收入和特殊群体提供免费服务;对“三送”工程等惠及全体人民的文化服务给予政策扶持和资金补贴。三是加大对文化保护、传承和创新的支持力度,明确安排省级文物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对具有江苏特色、有重要艺术价值的民族民间艺术的传承、创新及高雅艺术的创作、传播给予政策扶持和资金补贴。四是支持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明确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后继续享受转制前的财税政策;对政府鼓励的新办文化企业,给予免征三年企业所得税照顾。五是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明确设立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采取贴息、补助等方式,重点支持动漫等文化产业的发展;鼓励兴办高新技术文化企业,凡符合国家现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可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记者 孔芳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