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发文控制物质奖励 谁想获政府奖的轿车很难
大河网讯
像少林寺方丈获奖豪华车这种现象,今后在郑州将不会轻易出现了。
9月18日,郑州市下发《关于严格控制表彰活动中实施物质奖励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所属各单位举行的表彰奖励活动,进行了明确规定。以往相互攀比、滥施物质奖励等现象都将被制止。
郑州市政府提倡的奖励办法,将是“一般不再简单发放钱物”。
市政府不同意不能奖
《通知》指出,今后表彰和奖励工作严格实行计划管理,没有列入年度奖励计划的,不得擅自实施奖励活动。 各主办单位要科学设置奖励项目,按时申报奖励计划。
在对单位进行物质奖励或对个人进行奖励超过规定标准时,主办单位要在申报年度奖励计划时一并提出,市政府集中研究决定。未列入计划一律不得实施。
因突发事件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奖励的,主办单位要按临时性奖励申报程序申报。
物质奖励控制严了
在对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及企业负责人进行表彰奖励时,《通知》中提出了相应的原则: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结合,以前者为主,严格控制物质奖励。
在对先进机关事业单位表彰时,一般不发奖金或实物,不以奖励的形式代替政府补贴,不以目标奖或其他方式变相奖励。对个人可以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但主办单位要严格执行全市统一的奖励标准,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
在对企业和企业家进行表彰时,要制止和纠正多头重复表彰现象。各级政府要将搞评奖评比的精力,花在为企业创造好的环境和条件上。同时把简单的奖钱、奖物或以奖代补,变为从政策上扶持、鼓励和引导企业的发展。
花钱须市人事局审核
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市长办公会议上研究讨论的议题,凡涉及政府表彰或奖励的,要提前与市人事局沟通,统一由市人事局提交议题,进行汇报,对主办单位自己提出的表彰奖励议题不予研究。
公文下发时涉及表彰奖励事项的,由市人事局进行政策把关,提出审核意见。各主办单位在开展表彰活动时,一般不直接对县(市、区)政府进行评比表彰。确需表彰的,要在县(市、区)之间优中选优,一个文件里表彰先进县(市、区)的数量一般不超过4个,最多不超过6个。
各主办单位表彰本系统县(市、区)单位时,也要按照上述要求执行。
设立的行政奖励基金,是列入年度奖励计划表彰项目或按规定批准的临时性奖励项目的专项经费,用于对受奖者发放奖金、奖品,制作奖牌、证书等支出。
表彰奖励所需的费用经市人事局审核后从奖励基金中支出,财政部门不直接对主办单位核拨。
奖励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财政、财务制度,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表彰奖励经费当年有节余的,全额转入行政奖励基金。
各级人事、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奖励经费使用的监督,对违纪违规使用行为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些单位物质奖励有点随意
昨日下午,记者用“百度”搜索郑州市和其所辖几个县(市、区)的相关奖励活动,发现各种各样的奖励名目让人应接不暇,甚至还有一些随意性很强的无名目奖励。
2004年11月23日,《郑州市中原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发布。其中规定,凡引进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者,待项目建成投产运营后,一次性奖励引进者5万元,3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005年10月9日上午,郑州市散装办奖励登电集团水泥有限公司价值30多万元的散装水泥运输车的交接仪式举行。
2006年8月14日,少林寺方丈释永信获奖价值百万元的越野车。
《通知》指出,自2004年该市加强表彰奖励管理工作的相关法规实施后,表彰奖励工作规范了很多。但出现了一些主办单位滥施物质奖励等现象,违背了设奖初衷,必须加以纠正。
专家称发奖应先听证
昨日下午,省社科院法学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祁雪瑞在谈到《通知》中提到的目前“滥施物质奖励”的问题时说,一些部门没有按照相关规定,支出纳税人的钱进行表彰活动,首先是对政府规定的漠视,同时还会造成一些不良的社会影响。
要规范无秩序的表彰奖励活动,在制定规章的同时,细化规章条款,做到相关工作的“逐条对照”。而在规章的制定过程中,如果有条件,可逐步考虑建立健全听证制度,扩大社会各层面的参与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