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教育系统职务犯罪呈现出明显的多发高发趋势,如何纠正和治理教育行业的不正之风,堵住教育黑洞,成为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工作内容。在以“系统抓、抓系统”取得明显效果的基础上,四川省泸县检察院构筑“三道防线”,堵住“三个关口”,积极探索预防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途径和方法,从而达到了“系统防”的效果。
一、构筑“组织防线”,严格查办堵“借口”
一些人抱着传统观念认为,教育部门是“清水衙门”,两袖清风,发生腐败的机会少;教育系统的人怕影响单位的荣誉和行业形象,对检察机关在教育系统查处职务犯罪案件不支持、不配合,对在本系统、本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不积极、不主动。为此,我院检察长和分管检察长带领预防和反贪工作人员,深入到教育部门基层单位开展调查研究,进行走访,与师生交心谈心,通过剖析发生在本县和其他地区前几年的教育腐败问题,特别是出现教育系统特定人员职务犯罪增多趋势以及一些学校巧立名目向学生乱收费的问题,向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和学生家长宣传做好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同时,加强对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组织领导,我院指导县教育局和各中小学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小组,覆盖全县各教育单位的预防网络。
二、构筑“制度防线”,强化监督堵“缺口”
2001年至2005年,我院共立案查处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案件14件18人。这些案件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犯罪嫌疑人多为机关单位领导和后勤人员。在查办的14起案件中属领导和后勤人员犯罪的有11起,占立案数的78%,而没有发生在教育第一线的教师犯罪。二是因“小金库”和单位财务管理混乱引发的贪污案件多,受贿案相对少。所查的14件中就有10件12人是利用收取和保管现金的职务之便,直接将公款予以贪污,占立案数的71%。三是在购买教材、电脑和其他环节发生的吃回扣多,而且金额大。如有4件4人均是学校在购买教材和电脑设施时,与销售方签订或履行合同过程中,收受回扣涉嫌构成受贿罪的,而且有一单位因为学生集体入保从中集体受贿涉案金额达100万余元。为此,我院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建议,在加强管理、建章立制方面采取措施。主要以开展“集中管理、集中清查”行动,促使我县从2003年起,推行了县教育局经费统一由县财务中心管理,各中小学的财务由乡镇财务中心管理的办法,切实加强财务监督。2004年起,我县各级学校又按国家标准,实行“一费制”收缴费用,严肃查处采用自制收据、打白条甚至无凭据收费的问题。
三、构筑“道德防线”,加强教育堵“窗口”
我院与县教育局和各院校密切配合,结合检察机关职能和查办典型职务犯罪案件,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广泛宣传查办预防职务犯罪的成果。我院进一步加大对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打击查处力度,一举立案查办8件11人,使人民群众看到了党和政府下大力治理教育腐败的决心,在教育系统内产生了较大的震动。随后,我院专门组织召开了各乡镇党委书记、镇长、财政所长、各直属学校校长、财务人员等近300人参加的“泸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特别向与会人员通报了我县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查办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了预防对策。会后,在县领导的支持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组织教育、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对全县各教育机构进行全面财务审计,查处全县教育系统的违纪金额达上千万元。二是配备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开展“送法到校”活动。在教育系统内掀起了学法、懂法、守法的高潮,有效提高了教育系统工作人员法制意识、自我防范意识和全体教职员工反腐败斗争意识,扩大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社会效果。
(作者单位:四川省泸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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