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徐选礼)“科技一小步,强检一大步!”深圳市罗湖区检察院成功开发并运用扣押款物电子管理系统,取得显著效果,近日该院纪检组长许斌对前来采访的记者说了这样一句话。
许斌介绍,对于办案所扣押的款物,以前都是靠手工记录,纸张保存。 时间一长,纸张老化,字迹可能漫漶不清。如果字迹潦草,就更容易埋下纠纷隐患。比如,是5克拉钻戒,还是8克拉钻戒?神仙也难分辨。问题的严重性还不只是如此,而是——无法追究责任。“到了该打板子的时候,却不知道该打谁屁股。”许斌用了一个形象的比喻。
如何破解难题?罗湖区检察院决定向科技要办法。经过半年时间,该院成功开发了扣押款物电子管理系统。
参与软件开发的该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李军介绍:这套管理系统分类细致、功能强大,实现了录入工作规范化,使扣押款物管理严谨、规范、快捷、明了。该软件输入输出能即时生成制式表格,同样是一块手表,过去人工记录,为求简便,往往就记录为:一块手表。现在,根据软件表格设计,不仅要填写该手表的品牌、标号、外部特征、购买时间、完好程度,对于名贵手表,还要请专业鉴定机构进行价值鉴定。管理员录入扣押款物信息之后,数据库不经有关授权不能更改。如此,既避免了日后退还物品时的争讼,又防止了个别管理人员见财起意,浑水摸鱼。过去,管理员找一份存档要翻找半天,如今,只要轻点鼠标,就可以按照需求随时调取相应数据,而且系统还可以即时生成某一类数据表格,帮助管理员对扣押款物管理情况进行量化分析、统计。管理员根据系统提供的信息每月整理一份《扣押款物待处理案件明细表》送有关领导、办案部门和承办人,并及时督促办案部门结案。
“信息化建设促进了管理工作的规范化。软件开发后,我院扣押款物管理工作明显进入了快车道,不仅提高了存储、统计工作效率,而且促进了信息报送的制度化和公开化,进一步完善了办案监管机制。”李军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