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实习生 彭燕燕记者卿永锋)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全市各中小学向学生供应的饮用水,其原水水质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的要求,这是将于10月1日起实施的《长沙市中小学生饮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的具体内容。
办法规定,学校必须保证学生的饮水安全,加大饮用水基础设施的投入,必须为学生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水和必须的洗水设施,不限时、不限量向学生供应符合卫生质量标准的饮用水。
按照要求供应开水的学校,要做到每个楼层有一个能够封盖的开水桶,开水必须烧开,盛水设施必须定期进行清洗消毒;购买桶装水的学校,必须向供应商索取生产厂家的卫生许可证和同批次的桶装水水质检测报告,并留档备案。供水企业至少每个月清洗一次引水机内胆,水桶必须是食品级材料,有省级以上卫生部门批件。
学校应限制供水企业向学生长期供应纯净水。学校利用社会资金安装分机网络饮水系统,该系统须取得卫生部批件,主机和分机由同一企业生产提供,出水水质符合卫生标准。生产企业应建有水质自检实验室,作好水质日常检测工作,并且定期公示,每月清洗一次分机内胆,接到维修通知后4小时内赶到。学校自建分质供水系统,该产品须取得卫生部批件,主机和供水龙头由同一企业生产提供。学校应建立水质自检实验室,对水质进行日常检查。
办法还规定,学校如使用财政资金配备供水设备,不得向学生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