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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公正与效率的最佳结合安徽省马鞍山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宋丰年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新的历史时期,必须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这一主题,坚持以提高四种能力、处理好四个关系、把握住四个环节为基本方针,积极探索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的新途径。
首先要提高四种能力,夯实维护公平正义基础:要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保障和促进执法公正;提高矛盾调处的能力,保障和促进社会稳定;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保障和促进队伍纯洁。
其次要处理好四个关系,强化维护公平正义支撑:要处理好合法与合理的关系,在“法”与“理”中科学判断,既要维护法律尊严,又要合乎案情理性;要处理好实体与程序的关系,保障实体和程序在执法办案中俱进并施;要处理好事实与法律的关系,在“根据”和“准绳”上着力;要处理好公正和效率的关系,努力追求二者的最佳结合。
最后要把握四个环节,增强维护公平正义的动力。一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培育主体意识: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干警充分认识到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的主体地位,增强主体意识,做到“勇立潮头、把握先机、争取主动、有所作为”。二是要坚持转变观念,培育公正意识:继续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教育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使公平正义理念真正成为检察机关履行职责的思想根基和精神支撑。三是要坚持整体推动,建立协调机制。当前,政法机关之间在具体个案的环节衔接和定性处理上,存在意见不一、相互推诿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案件的公正处理。为此,各级政法机关应着力统一认识,整合资源,形成维护公平正义的合力。四是要坚持求真务实,完善评价体系:要在广泛调研和深入实践的基础上,制定并不断完善导向明确、目标清晰的评估标准,及时对检察工作现状作出判断,对办案效率、办案纪律和作风作出评价。
法律监督重视说理效果好浙江省余姚市检察院检察长 张利兆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检察机关在新时期、新形势下提升法律监督工作水平明确了方向、提出了要求、注入了动力,更使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公正理念、过硬素质和监督能力是全面提高法律监督工作水平的重要途径。
首先,只有确立公正理念,才能夯实法律监督工作的思想基础。公平正义自古就是人类的理想,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和重要目标。建立法治社会不仅要有一套完备的法律制度,更重要的是要使法律所蕴涵的公平正义理念能够通过司法实践得以实现。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神圣使命,确立公正理念是检察工作对检察人员的必然要求。
其次,只有培养过硬素质,强化法律监督工作才有人才保障。顺应时代要求,努力打造一支专业水平高、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的检察官队伍,是社会主义公正理念得以牢固确立、深入贯彻和法律监督工作水平得以有效提升的重要条件,我院近年来的发展经验也证明了这一点。截至目前,我院本科学历以上人员已接近90%,硕士学历人员已达20%,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取得了重大突破。近年来,我院一批有影响的重特大案件的顺利办结,以及一系列创新性工作举措的推出,无不是素质培养带来的成果。
最后,唯有提升监督能力,才能实现法律监督工作的模式转变。早在两年前我院就进行了加强法律监督说理工作的尝试和探索,要求侦查监督部门对不批准逮捕的案件必须以“不批准逮捕理由说明书”的方式书面说明理由,以此作为提升侦查监督能力的重要途径。实践证明,加强说理不但没有增加工作负担,反而从实质上完善了对侦查行为的评价和引导,改善了侦查工作效果,侦查监督工作的权威性也相应提高。应当说,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不仅符合现代司法的内在要求,无疑也是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所要求的公平正义和提高法律监督工作水平的有效手段。
以强化内部监督为规范执法切入点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检察院检察长 张科
公正文明执法必须以执法行为的规范和案件质量的提高为前提。为此,我院以完善内部执法办案监督作为规范执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设立案件监控考评中心,对案件质量、办案程序、办案纪律等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逐步形成了包括以下四项内容的内部执法监督体系。
统一备案登记,强化程序监控。一是所有案件都由监控中心登记备案并负责监督;二是对职务犯罪案件的初查线索进行流程管理,并按要求反馈查处结果;三是对重要法律文书统一管理;四是对赃款赃物处理流程进行统一管理;五是进行预警催办和案件超期提示。
重点案件复查,严格实体把关。由监控中心对不捕、不诉、撤销撤回起诉、改变定性、改变犯罪事实及变更强制措施等案件,逐一备案、逐一复查;将审查出的一般性问题向主管领导和部门进行反馈,及时妥善处理;如果监控中心对业务部门拟作出的决定存有疑义,则将案件提交检察长或检委会讨论决定。监控中心对复查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评估,分析原因、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落实。
逐案逐卷检查,加强质量考评。我院把案件质量分为四个等级。一类案件要达到实体准确、程序合法、文书格式规范、精美,社会效果良好;二类案件是严格依照办案流程、符合实体法和程序法规定的;三类案件的标准通过设定特殊情形来确定,如违反规定但未影响实体处理的;四类案件包括错案等情形。每月25日前,各业务部门把案卷报送监控中心,由中心按上述标准进行评定、通报和归档,评定结果与奖惩挂钩。
违法违纪查处,落实责任追究。监控中心通过对案件的程序监控、实体复查和质量考评,发现有违反程序法、实体法或办案纪律的现象时,将依据责任追究办法,对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黄牌警告、离岗培训或转有关部门处理。在日常监督中若发现一般性问题,监控中心可向承办人质询,及时纠正;发现有错案或违法违纪行为的,可建议由纪检监察部门视情节对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在实践中贯穿,在实践中丰富山西省古交市检察院检察长 戚捷明
检察机关身处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中,践行和诠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应当做到与时俱进,注重创新,在实践中贯穿并逐渐丰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为此,我院着力抓了四个方面的创新。
管理模式的创新是法律监督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平台。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坚持以德服人、以身正人。把停留在嘴上、传达到会上、张贴在墙上的规章制度通过润物细无声的方式传递到每一个干警的心中,形成心情舒畅宽松却不失原则、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管理模式。我们倡导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注重细节养成,营造出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工作氛围。
业务工作的创新是谋求法律监督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助推器。今年以来,我院狠抓业务创新工作,成效显著:与公安、法院等职能部门形成打击合力,积极做好检察环节上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7件21人,大要案比例达到75%,深入驻地国有大型企业以案释法,向有关发案单位和部门发出书面检察建议11件,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30万余元;强化了对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依法加强了对人权的司法保障。
检务保障的创新是谋求法律监督工作可持续发展的润滑剂。推动检察业务、队伍和信息化建设“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离不开物质资源的保障。我们在工作中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通过创新办公管理方式和开源节流,保证了每个办案环节拥有一台电脑和一台办案用车,完善了培训制度,“两房”建设也迈出新步伐,为整体工作效率、办案质量、管理水平、法律监督能力的提高提供了有效保障。
监督制约的创新是谋求法律监督工作可持续发展的保险闸。我们通过落实诫勉谈话等制度,强化了对检察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变定期的执法检查为动态跟踪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建立和完善了规范办案程序、严格监督制约、保证办案质量和办案安全的制度措施,大力增强执法的透明度。
执法一线更要重视理念培养吉林省柳河县检察院检察长 柴国立
法治社会的建设,不仅仅是法律制度表层的建构,它更是人们的自然习性与法治理念相融为一的过程。没有正确理念的指导,司法改革难以深化和推进。党中央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大决策,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如何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基层检察工作?我认为,首先要树立依法治国理念,准确把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基本内涵。基层干警工作在执法第一线,与群众接触最广泛、最直接,其执法理念直接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法律的公信度。因此,基层检察干警必须努力提高法律素养,做守法模范,在坚持公正执法的同时自觉接受监督。
其次,要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工作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公正执法、一心为民。检察干警要立足实际,实实在在地为人民谋利益,对人民群众最具体、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要求,要给予最及时、最方便、最大程度的实现和满足;要树立并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妥善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
第三,要树立公平正义理念,在执法活动中,检察干警要出于公心、态度公允、坚持秉公执法,在追求实体公正的同时确保程序规范、合法。此外,还应将效率放在与公平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实现公平与效率的最佳结合。
第四,要树立服务大局理念,保障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是检察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基层检察干警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容易受到单纯执法观、部门利益观以及特权思想的影响,使服务大局的观念受到削弱。因此,必须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检察官的宣传教育,促使其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大局。
第五,要树立坚持党的领导的理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检察干警应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在政治、思想、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永远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以实际行动赢得尊重和信任湖北省仙桃市检察院纪检组长 田永红
检察工作必须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一切为人民的利益,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是我们检察机关的必然选择。检察机关作为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下的政法机关,把“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作为检察机关的宗旨,就是具体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在检察工作中树立执法为民理念,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是实现检察工作宗旨的本质要求。
执法为民的理念的核心是必须坚持做到维护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一切为了人民,就是要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宗旨。检察机关的职责是实行法律监督,即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来具体体现执法为民。这一职能是否得到正确履行,直接关系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能否落实。因此,我们必须着力强化法律监督,真正实现为民执法。具体而言,必须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提高检察官的法律素养。作为职业法律人,检察干警必须熟练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学法、知法、懂法,是对每一个检察干警的基本要求。检察干警一方面要对国家的重要法律法规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同时要对与自己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有关的法律法规熟练掌握、熟练运用。二是坚持严格执法,做到一切执法行为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三是模范遵守法律。这是检察干警应尽的责任,是执法为民的具体体现。每名检察干警都应当保持清醒的角色意识,以模范守法的实际行动,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尊重和对执法者的信任。四是自觉接受监督。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在行使执法司法权力的各个环节,都要依法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制约。只有把人民满意作为工作的最高标准,才能把监督制约作为推动和改进工作的动力,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加强自律,保证和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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