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雨花台区检察院积极探索并不断完善了办案安全机制,为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打造安全屏障,多年来,该院未发生一起办案安全事故。
强调责任:时刻绷紧安全弦
“顾局长,我们已经把证人安全送到了家,是他妻子起来开门的。 ”打电话的是雨花台区检察院反贪局的一名侦查员,“顾局长”是该院反贪局局长顾华春此时已经是凌晨5点。
原来,前不久雨花台区检察院在查办王某重大受贿案时,需要对证人陈某进行询问。陈某住在离城区很远的郊县农村,往返检察院要好几个小时。更麻烦的是,陈某得知检察院要自己作证后,因担心被牵连而躲藏起来。办案人员花了近一天时间,费尽周折才找到他,询问开始时,已是深夜零点。询问虽然进行得很顺利,但结束时已过凌晨3点,顾华春决定派车送证人回家。
“办案人员的责任心是安全保障制度的第一环节。”检察长田跃初说,“近年来我们多管齐下,不断强化干警的安全责任意识。如坚持警示教育与实例剖析相结合,结合收集到的办案安全事故,我们组织干警进行剖析,不断绷紧干警的安全弦。另外,我们强调领导以身作则,检察长和反贪局长经常深入办案一线,听取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情况,通过领导言传身教,强化了办案人员的责任心。”
健全制度:每案制订安全工作预案
今年以来,雨花台区检察院进一步完善了《监视居住工作中加强安全防范的制度》、《关于在办理直接立案侦查案件中进一步强化防范工作的规定》等相关工作制度,对办案人员和司法警察的安全保障职责及工作机构、责任追究都作了详尽的规定。如,规定案件承办人接受办案任务后,应当制作安全防范预案,报经反贪局局长批准实施,并对预案的落实全面负责,严格执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在出现相关情况时,干警可以按照防范预案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
记者看到,在该院7月26日的安全防范预案中,列有如下内容:本案安全问题总负责人为顾华春,由包括司法警察在内的数名干警分班监护犯罪嫌疑人;对嫌疑人提出的合理要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量予以满足;遇到病痛等紧急情况,应及时向负责人汇报,并由负责人带领两名检察官和一名法警将其就近送往医院医治。
倡导文明:人性化执法效果好
倡导人性化关怀,教育感化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是确保办案安全的有效途径。雨花台区检察院规定:在讯问犯罪嫌疑人之前,办案人员必须做好对犯罪嫌疑人的家庭情况以及个人健康状况的调查,防止犯罪嫌疑人因身体不适而发生危险;在执行强制措施时,尽量避开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同事,一般不当众采取强制措施和使用戒具;讯问过程中注重教育感化和讯问技巧,时刻注意对象的思想情绪变化,及时掌握其所思所想。
在办理陈某涉嫌受贿案时,办案人员发现陈某一直在惦记着女儿的大学论文答辩是否能顺利过关。承办人一方面安慰陈某,允诺在其女儿答辩前不向她透露其父接受检察机关审查的事实,同时密切关注其女儿的情况,并在她顺利通过论文答辩后将消息及时告诉了陈某。当陈某被送至看守所关押时,恰逢其生日,办案人员带着蛋糕为他送去生日祝福。陈某及其家属非常感动,表示一定会积极配合办案工作,主动认罪悔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