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9月22日讯(通讯员 范正强 丛方伟记者韩云全)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维护良好的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确保党委换届工作顺利进行,市纪委、监察局就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及严肃换届工作纪律发出通知。
《通知》强调: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对确难以拒收的,要主动上交组织按规定处理;严禁突击花钱、乱发钱物;严禁向下级机关索要、变相索要或低价购买土特产品和生活用品等;严禁下级机关到上级机关驻地送礼或宴请上级机关工作人员;严禁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严格控制接待费开支,严禁机关、部门、单位之间用公款互相宴请或组织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用公款、公车旅游。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要严肃组织人事纪律,特别是在党委换届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防止封官许愿、“买官卖官”、违反规定突击提拔干部以及其他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等问题的发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禁换届期间“跑官要官”,严禁违反组织原则拉票贿选,严禁泄露党委酝酿讨论干部任免调动等机密事项,不得传播和议论小道消息等,确保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
《通知》要求,领导干部不准大操大办个人及家庭成员的婚嫁事宜,不准借机敛财,不准宴请所在单位人员、管辖范围相关人员以及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管理对象,不准违反规定使用公车。领导干部操办婚嫁事宜,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宴请范围、宴请标准等事项提前报告。
节日期间,有关部门将强化监督检查,认真受理群众举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市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67895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