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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中初中部还清贷款后将回归公办 本报记者 程菲 摄
本报昨日报道《海中、侨中初中部还清贷款后将回归公办》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不少读者来电纷纷表示,海中、侨中初中部回规公办是大势所趋,是体现社会公平和教育本身回归公共利益的正确抉择。
同时,读者对海南中学和海南侨中“国有民办”的办学方式和何时回归公办等问题提出了质疑。
质疑一:海中当年贷款的金额为多少?
“看了《海南经济报》的报道才知道,海南中学初中部改为海南实验中学是贷款建成的,而海南侨中是利用学校的学农基地和学校的品牌,向银行贷款9000万元建成。我们想知道的是,海中建初中部当年贷款的金额为多少?这个数字为何没有公布?相信所有家长都想知道这个数字,应该向社会公开。”海口市民陈先生向本报提出,建校贷款应该实行阳光作业。
质疑二:海中、侨中初中部到底什么时候还完贷款?
陈先生接着说,海中和侨中初中部有没有一个还款计划?到底什么时候能还完贷款?收归公办应该有个明确的时间表,有个明确的年限和说法,不能“雾里看花”。
质疑三:3万元收费如何算出来?
“海南实验中学虽属于9年义务教育范畴学校,但它不是公办学校,而是属于民办学校,其收费标准是按民办学校来执行的,所以收费自然较高。”这是相关职能部门对海中初中部收每位学生3万元学费的一个解释。读者王先生表示,这3万元是如何计算出来的?能否给市民一个详细的解释?
质疑四:收费过高是否破坏了教育的公益性?
“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认为,‘国有民办’学校扩大了海南优质教育资源,从而对发展高中教育很有利等,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是否考虑过,“国有民办”体制是否破坏了教育的公益性?”林女士提出了这个问题。他表示,“优质初中教育资源匮乏”不能作为收取高额学费的借口。
质疑五: 高额学费是否剥夺贫困家庭孩子享受优秀教育权利?
“面对海中、侨中初中部每年向学生收取高额学费,我想想就心惊!因像我一年到头才挣到5000元左右的下岗人员。就是小孩真的能考上上述学校,也没有钱去读!”市民何先生来电时这么无奈的道出心声。他说,优质初中教育资源能否作为收取高额学费的借口?而高额学费是否剥夺贫困家庭孩子享受优秀教育权利?
质疑六:“名校办民校”是否合规?
海口市政府一位工作人员在来电中表示,教育部早已作出明确规定,“一校两制”等不规范办学行为要治理,而进行办学体制改革的试验,应该主要选择基础薄弱学校进行。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较高、社会声誉较好的公办学校是长期积累形成的公共教育资源,不得改为民办或以改制为名实行高收费。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转为民办学校。所以说,像海中和侨中这样“名校办民校”是否合乎法规?
质疑七:这是不是百姓需要的教育改革?
市民郑先生来电质疑:“名校办民校”教师没有变,设施没有变,改换一个名字,借着所谓的“国有民办”就暴涨学费,把优秀的贫困生拒之门外,这不是百姓需要的教育改革。
质疑八:海中、侨中初中部财务收支有没有审计?
市民曾女士表示,教育主管部门称,学校收入除部分用于教师工资福利和正常办公经费外,主要用于学校建设。作为公共资源、国有资产的海中、侨中初中部的财务收支有没有审计?能不能向社会公开审计结果?
“名校办民校”造成不公平竞争
省内某知名民办学校负责人就本报昨日报道约见记者,表达了他对名校办民校的几点看法。
该人士指出,由这些名校所办的民办学校、公有民办学校等概念的办学形式一直都是热点问题。对于该问题的相关政策及规定,政府应该尽早公之于众。
造成不公平竞争
该人士非常明确地表示,名校所办民校相当大的程度上造成了竞争的不公。虽然有文件明确规定,民办学校与公立学校享有同等地位,但是所谓的“名校办民校”对原有民办学校冲击非常大,这种冲击集中表现在民办学校的竞争加剧。名校所办的民校与民办学校之间的竞争有失公平。
他指出,由名校办民校这些公立转制民校,从转制开始,就占有着不公平的教育资源和社会资源。一方面是师资力量上的优势,几乎全盘从原来学校转接过来;另一方面,是政策上的优势,他们在享受民办学校政策尤其是高收费政策的同时,也在延续着原有体制的管理,得到较多的政策关照和部门关照。比如海南中学每年给海南实验中学160个招生名额,现在海南侨中初中部也效仿之,在报纸上打出广告称华侨中学每年将给其100个招生名额。这两所民办学校以此招牌来进行招生,对学生及家长们有着极大的吸引力。而另一方面,这种“招生名额”对其他学生而言,也有失公平。
民校生存受威胁
“名校办民校”对普通民办学校而言,另外一个不公就是教师“身份”问题。该人士称,现在民办学校面临的最大困境是师资的不稳定性。而海中、侨中初中部的老师均是公办教师身份,享受公办教师待遇,这就造成民办学校优秀教师流向公办或此类民办学校。种种不公平、不公正、不合理的竞争,极大地挫伤了社会力量办学的积极性。海南实验中学等“国有民办”初中以省级重点学校多年积累起来的资源和成本优势,闯入民办教育这个领域,对真正的民办学校造成了不小的冲击,部分实力较弱的民办学校生存已经受到威胁。
该人士特别指出,今年上半年,国家再次强调禁止重点中学办民办学校,而省教育厅却只是“建议”海口市政府今后不再批准公办学校举办高收费上学的义务教育学校,而不是根据规定明令禁止,这让人想不通。
2005政协提案关于加强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建议 (摘登)
……初中属于九年制义务教育,按照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初等教育应当是免费的,而现在义务教育阶段的海南中学初中部却打着“国有民办”的名义,收取如此高昂的学费,直接违反了《义务教育法》和有关政策,搅乱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加重了学生负担,剥夺了贫困家庭孩子享受良好教育的权利,是极大的社会不公。
海南中学是我省历史最长,国家和公众投入最大,集中了最好的师资力量、最先进的教学设备的最有优势的国有重点中学,它凝聚了海南人民上百年的心血,建校百年来,多少贫困家庭的孩子因之改变了人生,成为社会的栋梁之材。现在这些有着巨大无形资产、包含了政府信誉、包含了一代代海南人民心血的公立名校却被化而为民出卖,教师没有变,设施没有变,校园还是那个校园,改换一个名字,一声国有民办了,就暴涨学费,就拒优秀的贫困生于门外。这不是百姓需要的教育改革!……
……事实上,对于一个靠诚实劳动挣钱的普通的工薪家庭来说,教育费用已经与一个劳动力一年所得几乎差不多的地步,下岗职工、困难家庭和农民则根本承受不起。初中3万,高中3万,还有大学,试问有多少家庭能承受这教育之重?……这实难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是极大的社会不公正现象。
……如果政府提倡教育产业化,就会导致追求教育投资利润最大化,就会对教育的社会功能产生负面影响,也可能削弱政府的宏观调控和保证社会公平的作用。……教育事业永远不能以盈利为目的,它是关系到社会民生和社会发展的公共品。教育的“产品”是人、人的素质,当百年树人的教育要靠金钱明码售价时,势必会使育人的本性发生逆转。
……海南中学初中部的“国有民办”搞“一校两制”、“校中校”,是利用国家有形和无形资产、以牺牲国家和多数人的利益来谋少数人的利益,完全与国家的有关规定相左,是违规违法的。
我们建议:立即停止海南中学初中部、海南华侨中学初中部的所谓“国有民办”的做法,恢复其义务教育的功能。加强对海南中学初中部、海南华侨中学初中部以往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并向社会公开审计结果。坚决禁止我省省属、市县属重点中小学校以“国有民办”等的名义分割分离,办“校中校”,变相侵占国有优势教育资源,还社会一个公平的教育环境。
本报讯 (本报实习记者 王蓓蓓 记者 程菲 实习生 高晨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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