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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海口市龙华区的老干部吴多禄在依法申请退休时意外发现,由组织管理的档案竟莫名丢失,他的退休申请因此遭到拒绝。在历经艰难的上访和取证后,海口市人事劳动保障局终于在今年年初作出一份行政复议决定书,至此,长达六年的“申请退休案”原本应该“尘埃落定”,但事实却恰恰相反,区级机关在行政复议决定书下达长达7个月的时间内,竟顶着市级机关的行政复议决定拒不履行。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区政府法律顾问组的批示意见竟被人恶意篡改——法律顾问组意见的“应给予……”前加了一个“不”字
海口龙华区的老干部吴多禄参加机关工作多年,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奉献出了自己的青春。到年老退休时,却意外遭遇了一连串的阻梗,退休手续六年时间办不下来——先是组织管理的档案莫名丢失,接着是政府法律顾问组作出的批示意见被人恶意篡改。在对吴多禄退休资格的认定问题上,吴多禄更是因为市、区两级人劳局意见不一而被卷入了一场“拉锯战”。
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在海口市人事劳动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劳局)就吴多禄的退休问题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7个月后,作为被申请人的龙华区人事劳动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劳局)竟拒不履行复议决定书。目前,市人劳局已向区人劳局下达了责令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的通知。但吴多禄的退休问题仍在漫长的商议研究之中……
档案莫名丢失有人提出五千补办费
9月20日下午,66岁的吴多禄带着一袋的资料和一套衣服出现在市人劳局里。
“我已经等了太长时间了,今天再不给我解决退休问题,我就不回去了,我连衣服都带来了。”吴多禄说。
吴多禄是海口市龙华区的一名老干部,他的问题因为档案丢失而起。2000年2月1日,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吴多禄向龙华区人劳局申请办理退休,但他的退休申请意外地被拒绝,原因是他的档案已经丢失。
据吴多禄介绍,在被告知档案丢失后,龙华区人劳局的一位领导找到他,说他的档案可以补办,但必须交5千元作为费用。
“我的档案是组织管理的,丢失了也是组织负责,我没有必要担负这笔费用。”吴多禄拒绝了,他和这位熟识的领导的关系也随之闹僵。
退休申请被拒绝后,吴多禄开始向多个部门反映和上访,后来在区人劳局郑副局长的陪同下,吴多禄在区档案局里找到了他的个人档案袋,但里面却空空如也。由于档案的丢失,吴多禄的退休问题一搁就是好几年。
区机关隐瞒事实市局被误导作错误决定
区人劳局以档案丢失为由拒绝为吴多禄办理退休后,吴多禄开始了多方上访。2002年9月2日,区人劳局向吴多禄答复称,吴多禄文革期间被劳动教养,期满后自谋职业,其承包的企业华辉铝材公司不符合转制条件,无法转为固定工,不能办理退休。吴多禄不服,继续向有关部门上访。2004年4月6日,区人劳局再次拒绝了吴多禄的退休申请。
吴多禄的退休问题后来被市人劳局介入。2005年8月10日,区人劳局就吴多禄的退休问题向市人劳局请示称,由于吴多禄的个人档案丢失,该同志的人员隶属关系难以确认。区人劳局在这份请示中隐瞒了吴多禄的工作简历、任命书、工资发放表和花名册等事实证据,给市人劳局造成了误导。在此情况下,市人劳局于2005年10月10日作出“海人劳保函(2005)25号文件”,作出不同意吴多禄办理退休手续的决定。2005年12月15日,区人劳局根据市人劳局作出的上述决定,作出《关于吴多禄同志要求办理退休手续问题的答复》,又一次拒绝了吴多禄的退休请求。吴多禄不服该《答复》,向市人劳局提起行政复议。
2006年1月20日,市人劳局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该决定书中指出,区人劳局在2005年8月10日向市人劳局所作的请示中“隐瞒事实,造成误导本机关作出不同意吴多禄办理退休手续的决定,区人劳局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该行政复议决定书同时撤消了区人劳局的《答复》,确定吴多禄与原海口市新华区文化站存在工作隶属关系,确认吴多禄符合办理退休的条件,责令给予办理退休,退休金从2000年3月份起计发,并责令补发吴多禄被错开除及错判服刑期间的工资。
区政府成立法律顾问组意见竟被恶意篡改
市人劳局作出该行政复议决定书后,分别向区人劳局、区政府法律顾问组以及相关区领导送达。2006年2月28日,龙华区政府法律顾问组作出意见称:“按法律规定,应给予吴多禄同志办理保险和退休”。吴多禄一直将这份意见保存着。然而,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后来吴多禄竟在某区领导处得到了另外一份截然相反的批示——这份意见其实就是在原意见的“应给予……”前加了一个“不”字,篡改痕迹一目了然。
吴多禄立即将两份不一样的意见送到纪检部门,但此事至今仍没有调查结果。
记者21日前往纪检部门了解此事时,被告知主要负责人已被调任他职,其他工作人员或不知悉,或不愿意谈起此事。
行政复议下达7个月区人劳局拒不履行
据了解,市人劳局于2006年1月20日作出“海人劳保行复(2006)1号行政复议书”并送达后,作为被申请人的区人劳局在此后的7个月的时间里拒不履行。2006年8月28日,市人劳局不得不向区人劳局发出通知,责令其于收到该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行政复议决定书履行完毕,但截止记者发稿,区人劳局仍未作出履行行为。
9月21日,区人劳局一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此案历经六年时间,主办人员发生更换,在衔接上有些问题需要时间捋顺。此外,吴多禄应当向社会保障局缴纳的养老保险金1992年后就停交了,而吴多禄档案的丢失,到底是组织管理上的责任,还是吴多禄个人的原因,到目前也没有一个定论,这些问题都会影响整个事情的进展,解决还需要时间。而该局的另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在2005年之前,吴多禄的案子一直由另外一位副局长主办,但这名副局长因为与吴多禄关系闹僵,此案才移交他和另外一位副局长主办。他向记者坦承,吴多禄的问题为何久拖六年不决?原因是有个别人员从中作梗、恶意阻挠。
9月20日下午,区人劳局和市人劳局的相关负责人共同开会研究吴多禄的退休问题,但当天的研究并未作出实质性的决定。龙华区人劳局一位主办此案的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案目前的关键是对吴多禄的工作性质的认定,到底是将其当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是当作企业工作人员来看待,区人劳局和市人劳局目前仍未达成共识。而据目前的证据来看,吴多禄已经在区事务局财务处找到了当年领工资的一份签名表格,原海口市新华区委书记、区长以及当时分管企业工作的领导也均出示证明材料,证明吴多禄系原新华区文化站工作人员,后受区委委派到华辉铝材公司任职,其人事编制仍在文化站的事实,但该问题的认定涉及到的退休金额存在差距,这就需要吴多禄本人的配合和协调。
龙华区人劳局一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局将于21日下午再次召开会议研究此事,届时吴多禄将被邀请参加。但记者21日下午了解到,此次会议由于个中原因未能如期召开,吴多禄告诉记者,领导让他继续等消息。
吴多禄其人其事
1958年,年仅18岁的吴多禄就了参加街道工作,1963年被调入海口市义兴小学任教导主任。1970年5月,吴多禄因受到文革迫害被开除出队,并被错判入狱6年,直至1980年12月才经原海口市人民法院改判宣告无罪释放。
1981年10月12日,原广东省海口市新华区(现龙华区)革命委员会撤消对吴多禄的开除处分,并给以恢复干部待遇。同年12月25日,原广东省海口市革命委员会任命吴多禄为原新华区文化站副站长兼影戏场主任。1983年5月,原海口市新华区党委决定借用委派吴多禄到原新华区生产科下属的华辉铝材公司任负责人,但吴多禄的人事编制仍保留在原新华区文化站。1996年底,吴多禄因患心脏病在家疗养。在此期间,原新华区街道企业改制,吴多禄和他所在的华辉铝材公司却没有接到有关上级部门的任何通知。
本报记者 王小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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