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大林9月20日,郑州、开封等地的市民发现碘盐突然涨价了!由于包装更换,根据河南省发改委文件要求,从9月20日起,全省500克小包装食盐零售价由原来的8毛调整为1块钱。开封的一位律师当天下午就把一纸诉状递到了法院,状告盐业局未经听证擅自涨价。
“柴、米、油、盐”都是生活的必需品。食盐就像水一样不可或缺。根据国家《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制定或调整价格时应当进行听证。”既然自来水、天然气等价格的调整都举行听证会,那么作为国家垄断专营的商品,食盐价格的制定或调整更应该进行听证。
今年6月,广州等地曾出现了市民抢购食盐的情况,因为物价部门出台了一个《纸塑小包装食盐定价及小工业盐调价方案(征求意见稿)》。对此,广东省物价局表示,“这次并非是加碘盐价上涨,而是对一种新包装食盐重新定价”,最后实施时间至少在9月之后。但即使是重新定价,也应该进行听证。不过,广东省物价部门好歹还进行了“征求意见”这个程序,至少比河南省的“突然袭击”合理得多。
为什么不听证就直接涨价呢?河南省盐业部门解释说:根据测算,食盐零售价调整后,以人均每年吃盐5公斤计算,每人每年只多花2元钱。言外之意,消费者多掏的钱很少。这个理由难以让人信服。河南省有近1亿的人口,每人2元,全省就是2亿元———这还少吗?再者,两毛钱看起来不多,但从8毛到1元,涨幅却达25%———这不多吗?
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为恶小而为之。”何况是群众每天都离不开的东西呢。涨价当天,郑州等地的超市就出现了抢购的风潮。这说明,很多群众对这两毛钱的涨价非常敏感和在意。对此,物价及盐业部门应该有所体察。
政府不能“有令不行”。既然国家有了规定,那么政府部门就必须严格执行。如果想执行就执行,不想执行就不执行,那么法规或政令的权威何在?如果食盐调价连听证会也不愿开了———《价格听证办法》是不是成了一纸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