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商报报道 商报记者 王薇 报道
“旅行社的小姐告诉我,一旦报他们的团就可以获赠一份保险,我觉得蛮划算的。”即将去九寨沟旅游的姜先生告诉记者。十一黄金周临近,各家旅行社为了争抢黄金周的大餐,绞尽脑汁招揽游客,打着赠送保险的旗号,实际却并不能给游客带来切身利益的保障。 业内人士提醒,旅行社责任险和旅游意外险的受益人不同,前者的受益人是旅行社,后者才是游客自身,消费者在消费时还应擦亮眼。
“不少市民对这两个险种并不清楚,绝大多数人把‘旅行社责任险’误认为就是‘旅游意外险’。”南京某寿险公司相关人士称。根据《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正规的旅行社必须给旅客投保旅行社责任险,而“责任险”与“意外险”的最大区别在于把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统一为旅行社,理顺了保险各方的法律关系,有效保障了游客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
“责任险”是旅行社为自己投保,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均为旅行社,一旦因旅行社责任造成游客遭受人身和财产损失,那么旅行社、保险公司都会赔的。实际上,旅游责任险与意外险根本是两码事。“诸如探险、疾病等,都不在保障范围。”业内人士解释说,游客参加旅行社的组团旅游,如遇意外,赔偿损失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当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由自身疾病引起的各种损失或损害、由于旅游者个人过错导致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导致需支出的各种费用等,都不在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赔付范围之内。而购买“旅游意外险”则可以补充其空缺,游客急性病发作、意外伤亡残疾和意外下落不明等由于个人原因引起的事故都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
业内人士坦言,旅行社看准了这一“时机”,纷纷在广告里打出“送保险”的“噱头”,将旅行社“自己给自己”保的“旅行社责任险”偷换概念,引来游客报名。而一旦发生了伤害事故,游客却根本得不到赔偿。该人士提醒,消费者出游的频率越高,出游的目的地越多,涉及的项目越丰富,相应地,出险几率也就越高,更应该提高对保险的认同度。游客应该按照自己的旅游行程,根据所需保额和天数投保一定的旅游意外险。这种短期险种价格便宜,一般从几元到十元,相应的保额从3万元至10万元不等。另外,如果游客经常旅游,不妨购买一年期的综合意外伤害保险,一方面是比较省事,免得每次旅游前都要考虑买保险的事情;另一方面保障时间更长,旅游时有保障,没有去旅游的时候同样有保障。(5版《金融》)
(编辑 木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