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印章行业协会来说,今年真可谓多事之秋。继17家下属企业状告副会长的名誉侵权官司被南山区法院驳回后,印章行业协会状告原会长杨明秋讨要公章的官司昨(21日)在深圳中院开庭二审。此前,一审法院要求杨明秋两天内归还公章的判决后,杨对此不服提起上诉。
去年10月13日,市印章行业协会会长杨明秋与秘书长彭乃琴遭罢免。两个月后,该协会重新选举出了协会的会长、副会长,杨明秋落选。随后,在未办理交接的情况下,杨明秋以法定代表人身份将协会公章上交市公安局。
由于公章被注销,该协会至今年仍无法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手续,新会长无法正名。今年1月,该协会将杨明秋告上了法庭,要求其立即归还印章。一审法院审理后,判令杨明秋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两天内将包括协会公章在内的4枚印章还给协会。
后杨明秋不服一审提起上诉。虽然对法院查明的事实没有异议,但杨认为,协会去年底的选举程序违法,他仍然是合法的会长,没有必要向原告返还印章。他上交公章给公安机关是在选举混乱的情况下,为避免印章被滥用而采取的措施。
据杨明秋的律师在庭上称,关于此事引发的一场行政官司也将于下月开庭。(记者 秦鸿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