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年仅5岁的女儿成绩不好,父亲便用竹条、木棍毒打,结果导致女儿因疼痛、失血性休克死亡。昨日,清镇市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判处清镇市农民刘某有期徒刑15年。
据了解,被告人刘某,今年29岁。 2006年5月13日上午11时许,刘某在家教5岁的女儿小英(化名)做数学作业。由于小英总是不会做,加之平时的考试成绩不好,刘某一气之下竟用竹条、葵花杆打小英的脸部、耳部,继而又用巴掌打小英的腰部、臀部,并叫女儿跪着做作业。12时许,小英突然呕吐并喊肚子痛,当天下午4时许,小英在医院因抢救无效死亡。经清镇市公安局法医鉴定,小英系被他人多次打击致疼痛、失血性休克死亡。小英死亡后,被告人刘某私自将尸体埋葬,后被群众举报。
清镇市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被告人刘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故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宣判后,刘某表示将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