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部门将定期抽查服务质量并公布排行榜,市民建议增加“群众裁判”
哪个公共汽车公司和出租车公司服务质量好?哪个公共汽车和出租车公司的服务质量还需提高?排行榜上一目了然。昨日,记者从中山市交通局了解到,交通部门将定期对公共汽车和出租车进行抽查,依据抽查的结果建立中山市公共汽车和出租小汽车服务质量排行榜并向公众公布。 有市民提议引入“群众裁判”。
每季至少抽查50辆公交车
记者从中山市交通部门了解到,公共汽车和出租车服务质量抽查由市运管局具体负责实施,抽查对象为中山从事公共汽车和出租小汽车经营业户的驾驶员和营运车辆,抽查人员由运管人员、交通运输行业协会、公共汽车和出租车小汽车企业人员组成。
中山市交通局有关人员介绍,包括镇区在内,中山目前有公汽运营的公司8家,有出租小汽车运营的公司9家,这些公司全都在抽查之列。依据,《中山市从事公共汽车和出租小汽车抽查监督制度》规定,每季度抽查公共汽车10条线路车辆数不少于50辆,出租小汽车不少于60辆。在出租小汽车抽查方面,每组抽查人员要抽查不同企业的车辆,而且抽查同一企业的车辆总数不能超过同组抽查车辆总数的1/3。
抽查人员“微服私访”
中山市交通部门的有关人士介绍,为使抽查更能反映实际情况,交通部门规定抽查人员要便衣上车,参与抽查的运管员只需在下车前向驾驶员示证并将检查情况告知驾驶员即可。抽查的内容包括车容车貌、车辆设施、驾驶员安全驾驶以及文明服务及其经营行为。
出租车抽查项目细化到司机态度是否热情和蔼,仪容是否整洁,司机是否认路,有没有绕道、拒载以及占用公交候车亭候车等;公共汽车的抽查细化到驾驶员有没有吸烟、甩客、不按规定停靠、穿拖鞋,有否给票等行为规范。
依据结果制定服务排行榜
记者了解到,依据抽查制度规定,抽查人员将受检车辆情况向企业反馈后,企业须于十天内将整改情况报运管局并督促违章驾驶员按规定接受处罚,涉及违规或违反经营承诺的行为,将按规定(或合同)予以处罚或扣减违约金。
中山市交通部门的有关人士介绍,中山市交通局运管科将对每季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登记在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记录上;不仅如此,交通局还将依据抽查结果建立中山市公共汽车和出租小汽车季度和年度服务质量排行榜按总体合格率对公共汽车线路和出租小汽车企业进行排名,在每季度末的次月(1月、4月、7月、10月)10日前向社会通报。
市民建议增加“群众裁判”
针对交通部门出台定期抽查,并将对公共汽车公司和出租车公司进行排行的规定,记者走访了一些市民,不少市民认为,排行榜可以促使公汽公司和出租车公司改善服务,但在制定排行榜时要重视市民的反映。东区花苑社区的杨先生认为,对公共汽车和出租车进行抽查是件好事,但公共汽车和出租车的服务质量态度密切,所以他们服务质量如何,应该由市民说了算,市民投诉多,要给负分,市民要能参与抽查更好。(记者王文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