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红庞云凯
新报讯记者郑东红通讯员庞云凯“十一”黄金周将至,众多准备出游的市民已经或正在准备行囊。市旅游质监所发布第二次消费提示,游客应熟知旅游过程中易发生问题的环节,提早预防。
游客出游前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选择业务操作规范的旅行社报名;仔细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 短线游游客最好在签订合同时对车辆标准作详细的书面约定。住宿标准旅行社承诺“准星”,其实没有星级。游客应落实住宿地点的具体标准和热水、空调等供应情况。旅行社会将行程中的购物地点明确列在行程单中,对于额外增加的购物,游客有权拒绝。对旅游商品应谨慎购买,购买时要保存好销货发票。对于旅行社额外增加的自费项目,游客可自愿参加,而按照相关规定,导游擅自增加的自费项目游客有权拒绝。旅行社对游客的随身财物没有保管义务,游客自身要提高防范意识。游客应提高安全意识,尤其对危险性强的旅游项目应格外当心,同时一定要在出发前给自己上一份旅游意外保险。游客出发前应确保自身的身体状况适应所参加的旅游项目,同时要注意饮食安全,讲究饮食卫生。关注天气变化,尽量避开不适宜旅游的时间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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