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赵兴武 徐高纯 记者 殷骏)昨天,我市法院召开“全市法院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创建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市中级法院院长徐立新表示,创建活动促进了全市法院司法规范化建设,扩大了司法规范化建设的社会影响。
去年以来,法院系统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此,我市两级法院认真查找存在于审判程序、信访接待、执行工作、司法礼仪等诸多方面的不规范行为。省高级法院也在全省法院部署创建“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活动。
在这一创建活动中,市中级法院立案庭、刑一庭,白下区法院和玄武区法院锁金村法庭,成为全省法院首批示范点单位。随着创建工作的不断深入,首批示范点单位和部门的司法规范化建设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效。近日,我市法院系统中的6家单位和部门,成为省高级法院命名的第二批示范点单位。
徐立新说,今年是全市法院贯彻落实“司法规范化建设三年规划”的第一年,也是巩固专项整改活动成果的重要一年。要在全市法院掀起一个学习示范点经验,争当示范点单位的热潮,不断提升全市法院创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