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孙筠 通讯员霍立涛张燕)一男子在赌博时向人借款。事后因债主多次催要未还清欠款,该男子竟恼羞成怒将债主杀死。日前,市检二分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该男子依法提起公诉。
被告人吴某某,男,47岁,高中文化,本市塘沽区某公司工人。 1983年10月,吴某某因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1996年因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2001年7月刑满释放。今年3月至4月间,被告人吴某某在他人处赌博时,向梁某某借款8000元人民币。事后,被告人吴某某相继还给梁某某3000元人民币。剩下的借款梁某某曾多次向吴某某催要,但未果。4月6日下午,二人相约见面又不欢而散。当晚8时许,梁某某到吴某某家中再次索要债款时,二人发生争吵。被告人吴某某恼羞成怒,萌生杀人歹念,他先用手掐梁某某的颈部,又用铁锤砸、匕首捅梁某某的头部等处。将梁某某杀害后,被告人吴某某用家中菜刀、钢锯将尸体肢解,后将梁某某之尸体分别乱弃于塘沽区数处排水井中。案发后,被告人吴某某被抓获归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