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洲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抢夺案件,一男子因抢夺两部手机被判刑。有趣的是,该罪犯将抢到的手机未换号码就送给女友。女友与原机主的女友在电话中撞车后,两女子醋意大发,相约讲数,公安机关才得以追回赃物。
今年二三月份的时候,宋小姐的男友送她一部索爱W800型手机。3月底,宋小姐接到一女子电话,对方问她“你是谁”,宋小姐说自己是手机主人的女朋友,对方说自己才是手机主人的女朋友。两女子大发醋意,在电话中互骂一通后相约讲数。宋小姐怒气冲冲地赶到约会地点,不但见到了“情敌”,还见到了警察。警察告诉宋小姐:你的男友是个贼,手机的真正主人是你这个所谓“情敌”的男朋友。
原来,这部手机是宋小姐的男友、广西人唐某于2006年1月17日在前山银石雅园公共汽车站,乘人不备抢夺而来的。他抢来手机后,连手机号都不换就送给了宋小姐。宋小姐约“情敌”见面,“情敌”已经从自己的男友处得知手机早就被抢,于是见面前报了警。宋小姐后来还得知,自己的男友唐某还于3月15日再次在银石雅园公共汽车站抢夺了一部手机。3月27日,在第二位被抢者的配合下,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经鉴定,唐某两次抢夺的手机价值达4600元,数额较大。法院于近日以抢夺罪,判处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记者陈国超通讯员 刘天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