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9月22日讯
只因听亲戚说岳母在外和他人讲自己的性欲很旺盛,一晚上与妻子多次做爱,鄱阳县一男子竟持刀把岳母杀成重伤,岳母家仅3岁的小孩也被杀死。9月13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一审法院对其死缓的判决。
被告人江某生于1979年,鄱阳县人。案发前,江某与妻子金某发生矛盾,妻子卷铺盖回娘家住。2005年11月15日,江到岳母汪某家接妻子回家,妻子不肯,两人又发生争吵。江某气愤之下告诉妻子,他听人说岳母在外将他们夫妻俩一晚上做爱七八次,性欲特别强的事在外传播,败坏了他的名声。一旁的岳父问是听谁说的,并要求对质,江某说是表嫂曹某。江某和岳父遂一起找到曹某对质,但曹某不承认讲过。
自己的性事被这么多人知道,又没有人承认,江某又害羞又气愤,失去了理智。他气冲冲地返回岳母家中,看到岳母和其孙子小道(3岁)在看电视,拿出准备好的刀就砍,然后逃离现场。
经法医验伤,岳母汪某为重伤甲级,小道因失血过多而死亡。江某逃亡后躲在其表叔家,后来随同表叔到都昌县公安局投案自首。(谢俊)(来源:江南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