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业主”收房败诉
法院判决确认双方合同已经解除 开发商应支付原告违约金2万余元
本报记者王晓清报道
找来监理公司为业主们收房,轮到自己时被开发商以“档案丢失”等为由拒绝交房,“维权业主”尹柯认为自己遭到故意报复,而把开发商北京中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立即交房,并支付逾期违约金15920.36元。
昨天,朝阳法院根据一份经过鉴定属尹柯签名的信函,判决确认双方合同已经解除,开发商应支付尹柯违约金2万余元。
业主称开发商伪造信函
“我一定要上诉!”对于宣判结果,尹柯表示:“我是发过函,但根本没在里面说同意解约!那份函是开发商伪造的证据!”
原来开庭时,开发商曾拿出一封尹柯于今年4月20日发给他们的一封信函,函中要求他们在30日内交付房屋,并支付违约金,否则退房,同时要求合同总价15%的赔偿。根据尹柯的要求,中国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接受朝阳法院委托,鉴定信函最后一页中“尹柯”签名字迹是尹柯书写。
朝阳法院认为,开发商在收到此信函30日后仍未向尹柯交付房屋,尹柯提出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已经成立,开发商对此通知亦未提出异议,因此自2006年5月21日起,双方签订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已解除。
业主论坛发帖请来监理
有“维权业主”之称的尹柯说,他去年购买了由北京中北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朝阳旺角小区的一套住房,并当上了小区业主论坛的版主,热心于业主维权工作,每次活动都能号召几百人参加。
今年3月15日,他接到了开发商发出的《入住通知书》。而在此前一周,他在小区论坛上发帖,征求其他业主意见,是否需要找个监理公司来帮助免费收房,得到了一致同意,他于是请来了一家监理公司的三名工程师。
“档案丢失”收房遭拒
3月19日下午,是尹柯收房的时间,让他没想到的是,“当我准备办理入住手续时,开发商工作人员却说我的档案已经丢了,一时收不了房。”随后的一个月时间里,他多次与开发商联系但没有结果。5月31日,尹柯接到朋友电话称他们家已经在装修了,当尹柯赶到小区时发现,他想买的房子里堆满了装修材料,一打听才知道这原来都是开发商所为。
“他们是故意报复我,因为我之前的一系列维权行为让他们不高兴了!我一定要拿到房,就是不住,我也不退,我不能容忍开发商不讲理到这个程度!”尹柯表示。
被告称业主提无理要求
开发商的律师表示,他们当时并非不交房,而是“暂缓办理”,原因也和尹柯请监理公司无关,而是因为“他此前多次向我们索要合同外利益”。该律师说,尹柯仗着朝阳旺角业主论坛版主的身份,多次向开发商索要“免费外出旅游”机会及钱款等。
该律师说:“他的这些行为,无异于敲诈勒索,他不是在真正地维权,而是在利用不明真相的业主们牟取不当利益。我们最后认为双方不宜再合作下去了。而且,他也已经书面表示要求退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