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国民党党籍被开除,市长职务尚未被解除
本报综合报道 台湾基隆市长许财利涉嫌公车土地购地弊案,基隆“地方法院”21日做出判决,依据贪污治罪条例,判处许财利7年有期徒刑。
据悉,该案发生在2001年,许财利和商人林正明合资新台币4700多万元,购买位于七堵区的五丰化工厂一千多坪土地,事后再以8500万元转卖给基隆市政府,作为公车处修理场。 后来市“议会”认为得标与底价太接近,疑有弊端要求解约,并向基隆“地检署”告发。此后,许财利被控利用市长职权施压下属采购自己与人合资购买的土地,藉此图谋私利。
据悉,此案另有三人遭判刑,包括基隆市前副议长杜镇川。面对判决,许财利表示遗憾,强调自己一定会上诉。据指,依台湾有关规定,图利罪需二审判决,县市长才会解职,因此,许财利的市长身份暂不受影响。
中国国民党发言人黄玉振当晚表示,国民党将依党纪处理规定,以高标准原则,从严、从速处理,开除许财利党籍。据悉,国民党中央廉能委员会与考核纪律委员会将于日内召开会议,完成处理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