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蕙)为及时有效查处公路“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问题,建立健全治理公路“三乱”长效机制。日前,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政府纠风办等部门制订的《关于建立治理公路“三乱”监督网络和快速反应机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要求,全省将成立三级监督网络,共同监督“三乱”,对公路“三乱”问题查处不力的地区和有关部门,坚决追究领导责任。
《方案》要求,成立省、市、县三级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督察组。全省各级快速反应督察组由纠风、交通、公安、林业、农业等治理公路“三乱”成员单位组成,交通、公安、林业、农业等部门同时为具体责任部门。快速反应督察组组长由监察厅(局)分管纠风工作的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同级纪委纠风室主任担任。
全省各级快速反应机构建立公路“三乱”投诉登记制度,投诉登记包括接报投诉时间,投诉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对举报正在发生的公路“三乱”投诉,要及时处理,不得推诿。对公路“三乱”问题查处不力的地区和有关部门,坚决追究领导责任。对典型或情节严重的公路“三乱”行为要予以曝光。
由于当地政府、部门或领导批准同意,违反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发生公路“三乱”行为的;群众对公路“三乱”问题举报增多,经调查属实的;被省级新闻媒体作为“三乱”典型曝光,经调查基本属实的;出现公路“三乱”问题被中央和省上领导批示查办,经调查属实的;对本地区出现的公路“三乱”问题,未按照省纪委、省监察厅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并整改的;通过对运输企业和驾驶人员的问卷调查,对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不满意率超过50%的。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对该市、县给予“黄牌警告”,限期进行整改,并在全省范围内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