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9-23 6:30:45据中央电视台报道19日,北京市石景山法院一审判决了一起抚养权纠纷案。这起案件是围绕一名8岁孩子的,孩子的父亲要在家里教育孩子,而母亲则希望孩子能够尽快进入学校。由于教育理念不同,这对早已离婚的夫妻走上了法庭,都希望能够由自己来抚养孩子。
2000年11月,小鸿儒的父母经法院调解离婚,孩子由爸爸抚养,但事实上小鸿儒一直与妈妈共同生活,并被送入幼儿园。
据小鸿儒的父亲说,2岁半的孩子被送到幼儿园,3年下来成为最差的孩子,打架,说谎。2004年6月,小鸿儒的爸爸将儿子从幼儿园接走,从此在家里对孩子进行教育。小鸿儒的爸爸说,家庭教育很成功,现在小鸿儒不但能读《古文观止》、《四书五经》,还能看《中国日报》上的英语文章。
据法官介绍,小鸿儒的英语、汉语的阅读能力确实取得了有目共睹、超越同龄人的成绩。
但是,小鸿儒的妈妈担心孩子封闭在家里,没有接受学校正规全面的教育,会成长的不够健全。因此要求法院变更抚养权,使自己能尽快送儿子上学。而小鸿儒则表示,不愿和妈妈在一起,不愿上学校读书。法院在一审判决中,虽然决定小鸿儒继续由父亲抚养,但是同时也要求尽快解决他的入学问题。
据了解,小鸿儒的爸爸已经与石景山某小学签订了协议,虽然小鸿儒实际年龄应为小学二年级,但校方同意他在四年级试读一学期,期末测试成绩合格,继续升班,如成绩不合格,则就读适龄年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