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院子里长了十几年的桂花树眨眼间没了,多方寻找却发现在小区的花坛里。昨天,本报接到樊季秋女士投诉,称相关政府部门乱作为,没有得到自己的允许就将私家树木野蛮移植。
樊女士家住南京下关区姜家园百花新村小区。 十几年前,家在一楼的樊女士在自家院落中种植了一株桂花树苗。如今的桂花树已是枝繁叶茂,香飘四邻。可就在近日,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樊女士回到家时发现,桂花树已了无踪影。好好的一棵大树怎么说没就没了呢?在邻居的提醒下,樊女士寻遍了整个小区。
功夫不负有心人,樊女士终于在小区的一处花坛里找到了自家的那棵桂花树。经多方打听,樊女士方才知道不仅仅是她家的一棵树木被移动,同时被移植的树木达十余株。之所以被移植,就是因为小区出新。
根据绿化管理的相关规定,树木的修剪和移植必须取得园林管理部门的许可。樊女士家的桂花树既然被移植,就应该具有完整的合法手续。可是在连樊女士本人都没有被告知的情况下,移植桂花树的相关手续是否完备呢?记者致电南京市园林局绿化处,得到的答复证实了记者的疑问。绿化处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房产局因为小区出新需要移植树木,必须经过树木产权人的同意才能去办手续。也就是说,在樊女士不知情,更谈不上同意的情况下,房产局的做法显然有失公允,甚至可以说是违规。
记者在与下关区市政养护所有关人士交流后得知,城市树木的修剪、移植首先都必须要到园林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得到许可后方可施工。旧的小区改造出新,涉及移植树木等相关的项目应该是有过申请的。但是如果实施的过程中没有提前或者及时告知居民,那么房产部门的做法应该算是失职。
樊女士居住地所属的热河南路街道办事处对移植树木一事显然知情。当记者问及该办事处的一位办公室主任有关情况时,该主任对群众提出的意见显得很不耐烦,最后干脆说,“觉得我们不对你们就去告我们”。
为此,记者致电下关区房产局。该局支副局长告诉记者,樊女士栽种的桂花树影响了施工,作为公共树木,房产局有权力移植。同时绿化管理部门的移植行为是经过批准的,因此,施工的程序是合法的。出新后的小区,非常美丽漂亮,也是为小区人民免费服务。
樊女士认为,小区出新是好事,可是移植私家的树木应该至少和户主打个招呼。樊女士说,负责小区出新的下关区房产局在出新工程实施过程中留下了太多的遗憾,出新工程施工没有顾及小区居民的利益。出新工程已经实施三个多月,在这段时间里,施工方经常与小区居民发生冲突,根本谈不上什么人性化。区房产局的一位领导到小区办公时态度不太友善,身边还带了两个“保镖”。只要小区居民有什么意见,保镖就会行使他的“职责”。政府有关部门在工作的时候应该人性化一点。
本报记者 刘丹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