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玲实习生夏平容)昨日,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成都市房产管理监察大队、成都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紧急召集该市主流房地产企业通报了近期成都房地产执法检查、2006年成都秋交会及房地产行业诚信建设的重大情况。
此次执法检查分两个阶段。3月至6月为第一阶段,对五城区(含高新区)的134个在售楼盘和14家房地产代理商进行了检查;7月至8月为第二阶段,对郊区区(市)、县的72个在售楼盘和8家房地产代理商进行了检查。目前已对13家开发企业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占检查楼盘的6.3%。
经检查发现,部分房地产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花样繁多,主要有以下一些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未按照规定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的情况下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房地产中介机构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不具备房地产中介资格的企业代理销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未通过招投标选聘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超越资质承接物业管理业务。
此外,检查中还发现了少数房地产中介机构未按规定到房管部门进行资质备案;部分房地产中介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现场未明示营业执照、资质备案证书、中介服务人员资格证书和委托销售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布房源信息不准确、不公开,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部分条款由开发商硬性确定等不规范行为。(短信代码:42370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