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公布“十一五”期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
据新华社北京9月22日电根据审计署22日公布的“十一五”期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到2010年,所有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不宜对外披露的内容外,将全部对社会公告。
从2003年起,审计署开始通过其官方网站向社会发布审计结果公告,截至目前已发布了17期。与此同时,浙江、宁夏、河南、湖南、海南、深圳、宁波、青岛等地也分别制定了审计公告试行办法,使审计公告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建立,提高了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引起社会强烈反响。
审计署有关负责人表示,“十一五”期间他们将积极推进和不断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把审计监督与社会监督特别是社会舆论监督结合起来,促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
一方面,将逐步规范公告的形式、内容和程序,逐步健全科学规范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另一方面,将密切与被审计单位的联系和沟通,积极促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审计结果公告的重要内容。
加强教育医疗等专项资金审计
“十一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提出,要揭露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影响教育、医疗、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益的问题。在金融审计方面,规划提出以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商业银行为重点,揭露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大案要案,关注商业贿赂案件线索,促进规范管理、依法经营。
初步建立适合国情效益审计
“十一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提出,“十一五”
期间,中国审计将坚持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审计与效益审计并重,每年投入效益审计的力量占整个审计力量的一半左右。以专项审计调查为主要方式,以揭露严重损失浪费或效益低下和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为重点,以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为主要目标,全面推进效益审计,到2010年初步建立起适合国情的效益审计方法体系。
重点审计国企违法违规问题
审计署22日公布的“十一五”期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明确了今后五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审计的三项重点:检查企业会计信息特别是损益的真实性,严肃查处各种弄虚作假行为和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关注营销费用的管理和使用,治理商业贿赂。
评价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检查重大经营决策及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增强管理意识、责任意识和效益意识。
关注企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检查、分析和评价企业资产的质量状况和保值增值情况,揭露国有资产流失及侵害职工利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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