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长春9月22日电记者于呐洋据统计,2004年第一批5542个司法所国债资金建设项目基本完成,2005至2006年度第二批10044个建设项目已于今年6月由国家发改委下达。如何确保这批国债项目建设的圆满完成?记者今天从全国司法所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司法部明确了司法所建设规模、建设进度、加强对司法所的检查验收、严肃工作纪律。 各地将按这四项要求,确保司法所建设优质、廉洁。
关于司法所建设规模。司法所建设是基层政权建设和政法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不少地方都被列入当地政府为民办的实事工程和民心工程。因此,司法所建设绝不是重外观,讲形式,而是重在为基层党委、政府服务,重在为基层群众服务。司法部要求各地坚持国家发改委、司法部确定的标准,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工作实际,按照规模适度,功能实用的原则确定,切忌脱离实际。
关于司法所建设进度。第二批国债建设计划已下达近三个月,不少地方行动迅速,有了很好的实施方案,但也有些地方进展迟缓,司法所建设用地、施工方案和图纸没有落实,严重影响到全国司法所建设进程。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第二批司法所建设如期完成。
关于加强对司法所的检查验收。司法所建设要实行阶段性验收和总结验收相结合,重点对资金监管和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今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通知,确定中西部“两所一庭”等建设项目为2006年稽查的重点项目。司法部要求各地要密切配合发改部门,切实做好对司法所建设项目的稽查。对严重违规问题进行曝光,发挥警示作用;对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加以总结和推广,发挥示范作用。今年,司法部也将适时对各省自查自纠情况和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关于严肃工作纪律。司法所建设涉及项目审批、建设资金、工程质量等重要环节,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纪律,加强严密监管,确保不出任何问题。司法部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司法所建设的督促检查,确保司法所建设工程廉洁、优质、高效。(责任编辑:万学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