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职业病发病550例以上,人大代表建议将职业病防治纳入领导干部考核内容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昨日举行分组会议,会议透露广东酝酿建立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严查一些地方乱批乱建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人大代表建议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领导干部考核内容,残疾人事业扶助向农村倾斜。
城乡规划
将有专员巡回督察
近年来,一些地方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对历史文化名城和风景名胜区重开发、轻保护,一些地方甚至违反规划,违法建设,使当地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遭到破坏或灭失。一些地方没有严格执行城市规划统一管理的要求,为达到招商引资的目的,擅自下放市一级规划的行政管理权,将规划审批职能再次委托给个别开发区或工业园。
省人大常委会分组会议透露,广东正酝酿建立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首先对珠江三角洲地区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城乡规划巡察,建立规划实时动态监督机制。目前全省共有268个中心镇已进行了规划编制或修编。近期,省政府将审核并提交国务院审定《广东省城镇体系规划》,这将是指导全省各层次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各类区域专项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法定规划。
职业病防治
应纳入领导考核
会议通报了《职业病防治法》实施检查情况:广东已成为职业病大省,也是职业中毒的高发和多发省。广东大工企监管率只有6.39%,接触有毒有害因素人员544万人,实施健康监护的只有101万人,职业病发生涉及宝石加工、电镀、电池、玩具等30多个行业。1989年-2005年,全省报告职业病14047例,其中新发尘肺病2418例,死亡1302例。近几年来,每年职业病发病数都在550例以上,发病率有上升的趋势。
有人大代表提出,要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各级政府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应当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防治领导小组,各级政府要编制适合广东实际的职业病卫生经费预算方案,并将职业病防治投入列入本级财政支出的必要项目。
残疾人事业扶助
向农村倾斜
因家庭经济困难、特殊教育学校数量不足、师资和经费紧缺等原因,广东残疾儿童、少年的普及教育率仍然较低,2005年底全省约有8300名残疾儿童因贫失学。现有残疾人员270万名,占全省总人口的4%。但全省特殊教育学校不足,一般学校集中在经济发达的珠三角洲,而部分经济欠发达地区至今仍未建设特殊教育学校。
为此,有人大代表在省人大常委会分组会议上提出,必须重点解决好农村贫困残疾人扶助、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残疾医疗、养老和社会保障等问题。“十一五”期间,残疾人事业经费、项目等要向农村倾斜,通过加大投入和扶助,尽快改变农村残疾人事业滞后状况。
审判阶段
应允被告申请法援
《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昨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草案赋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制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经济标准,但不得低于上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标准。”
考虑到审判阶段也应允被告人申请法律援助,在修改条款中增加了一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可以通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记者 周继坚) |